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793|回复: 6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王刚义见证母女骨肉离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1-17 0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爱无疆的大连儿童村王刚义爸爸
                  ——见证亲生母女的骨肉离别

    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孩子与母亲之间的感情永远是最真挚、最难以割舍的。但是当严正而无情的法律要将母女分开时又会带给人怎样的心痛和深思?20091115日,在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里就上演了这样一幕感人而又让人心碎的故事……

20091115下午,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的理事长王刚义驱车将一对母女接到了村子里,这个孩子将是儿童村的新村民,年仅1岁的女孩海美,这位母亲将于20091116去监狱服刑改造。她因贩毒在20084月被判有期徒刑11年,但因为当时已怀有身孕,被公安局取保候审,暂予监外执行直到其哺乳期满。孩子的父亲同样因犯贩毒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目前正在狱中改造。她们的家中已没有其他亲人有能力照顾这个孩子,为了解决孩子的成长问题,母亲于某首先来联系了有关福利院,寻求政府的帮助,但是这个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孤儿,所以不在其救助的范围内,后来在多方的努力下联系到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是2009116在大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事业单位,以助养和代管弃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特困子女的民间慈善组织。于某经过再三考虑之后决定将自己刚满一岁的孩子交给大连儿童村助养直到自己出狱。

20091114是海美的一周岁生日,过了这个生日就意味着她将与自己的亲生母亲分开,这个别离的期限是10年,这个别离的残酷事实又是必须接受和遵守的。“人生自古伤离别”,何况是亲生的母女之间。

20091115是于某服刑前的最后一天,下午330分,村长王刚义亲自接于某抱着孩子来到了儿童村,来与大连儿童村签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助养代管协议》,并和自己的女儿做最后的告别。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为这个刚满一周岁的孩子请了一位专职的育婴保姆,照顾她的生活,于某首先是向阿姨详细的介绍了自己孩子的情况,每一句话都透露着母亲对孩子的眷恋和依依不舍之情。然后于某与大连儿童村签订了助养协议。大连儿童村将负责代管这个孩子到其父亲或母亲出狱。海美这个女孩真是如其名字一样是个冰清玉洁的小美人,见到谁都不认生,大大的眼睛看着你,让人不得不产生怜悯和喜爱之情。同时海美的“美”字也是有两层含义。儿童村希望孩子在这里能度过她美好的童年。

在介绍完自己孩子的请情况后,于某与村长王刚义俩用哭着的泪水签订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助养代管协议》。此时于某看着孩子似乎有点饿了,对自己的孩子说:“让妈妈再最后喂你吃一次饭吧……”。在场的所有人的眼泪已抑制不住地夺眶而出,心也和她的母亲一样揪在了一起。一位亲生母亲多么想继续尽到自己做母亲的责任啊?一位亲生母亲多么想和自己的孩子再多待一会啊?此时此刻这些对于某来说已成为了奢望……。

于某在签订完协议即将离开儿童村时,眼泪如潮水般奔涌而出,她对所有人、尤其是对自己襁褓中的孩子发表了告别词:“自己犯罪对不起大家,我要感谢儿童村和所有的好心人……”每一句话都是一位母亲对女儿爱的心声,每一句话都包含着对自己的自责和对好心人的感谢。告别词说到最后,于某已泣不成声,同时她反复强调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女儿的身体,前段时间她感冒了,目前还没完全好,未痊愈使得留下了感冒后遗症——抽疯,所以尽量要照顾好她,不能再让她感冒了,因为抽疯这个毛病据医生说要是再感冒就有可能还会发作……。

在告别和欢迎仪式即将接近尾声时,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的所有孩子们为于某和其亲生女儿表演了《感恩的心》等节目,以此慰藉即一位即将离别的母亲,村长王刚义鼓励她在狱中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与亲人团聚。

分别有很多种,分别会发生在不同的场合。但是这种特殊的一别就是10年的情景真是很少,且令人心酸。现在这个孩子仅有1岁,希望未来在好心人士的帮助和关怀下,在她的记忆中存储的都是美好!同时,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在1118日即将举行正式注册的开村典礼,海美的到来也寓意着大连儿童村有了美好的开始,未来会有更加辉煌而美好的未来!

(图文盛平)

                                 
图片转自bywwcnll976老师已发帖(孩子,别怕 王大大给你一个家 )
2#
发表于 2009-11-18 14:58 | 只看该作者
祝小海美健康成长!祝儿童村长王刚义爸爸幸福、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1-17 0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vbao7 于 2009-11-17 06:51 发表
   大爱无疆的大连儿童村王刚义爸爸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1-17 07:52 | 只看该作者
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在11月18日即将举行正式注册的开村典礼,……



祝中国冰人王刚义和儿童村大爱永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1-17 08:0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篇催人泪下的报道,更加体会到王刚义博士办溢鸿儿童村的必要性,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爸爸致敬!让大爱永驻心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11-17 08:16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爱的奉献!一份爱心,可以给需要帮助的人一份力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1-17 08:18 | 只看该作者
愿中国冰人王刚义和儿童村大爱永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1-17 10:39 | 只看该作者
                       王刚义的善举和付出是我们全社会钦佩的

      小海美幸运的来到阳光溢洪儿童村 有了爱心爸爸妈妈和社会的和呵护 她的 幼年 童年 一定会幸福 快乐 健康的成长!!

     小海美妈妈的贪婪 无知所造成小海美年幼心灵的不幸 是要付出她人生的代价 只有面对现实 好好改造 远离毒品从新做人 早日与小海美团聚!
     通过这个事列 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不要贪婪 不要侥幸 远离毒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


[ 本帖最后由 清风慧影 于 2009-11-17 18:5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1-17 13:31 | 只看该作者
海美会幸福快乐度过童年,有王爸爸爱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1-17 14:50 | 只看该作者
     
       大爱无疆!伟大的父爱!

     向令人钦佩的王刚义老师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9-11-17 14:58 | 只看该作者

爱的奉献

这是心的呼唤
这是爱的奉献
这是人间的春风
这是生命的源泉
在没有心的沙漠
在没有爱的荒原
死神也望而却步
幸福之花处处开遍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9-11-17 15:00 | 只看该作者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9-11-17 16:28 | 只看该作者
大爱无疆!向大连阳光溢鸿儿童村的理事长王刚义致敬!祝小海美健康快乐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9-11-17 16:50 | 只看该作者
大爱无疆的大连儿童村王刚义爸爸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9-11-17 17:33 | 只看该作者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致敬!祝小海美健康快乐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9-11-17 18:48 | 只看该作者

王刚义老师是中国冬泳人奉献精神的光荣旗帜!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学习!
       向大爱无疆的王刚义致敬!祝小海美健康快乐成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11-17 18:58 | 只看该作者
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将改变人生!向王刚义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11-17 19:06 | 只看该作者
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向王刚义学习!向王刚义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11-17 19:54 | 只看该作者
大爱无疆!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向王刚义学习!向王刚义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11-17 20:42 | 只看该作者
大爱无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6 09:48 , Processed in 0.04632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