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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大学生救人溺亡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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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三位大学生救人溺亡,目击者现场拍下照片: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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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0:28 | 只看该作者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要钱好冷酷
“他们把捞尸体当作职业,只图赚钱,没有人性”
当冬泳爱好者、其他大学生、渔夫救出9名大学生和另外一名落水少年后,江面上就再看不到人影了——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已经沉入江中。
现场参与救援的两条渔船离开了宝塔湾,下水救人的冬泳队员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也相继上岸。
按两艘渔船渔夫事后给警方的交代,此时因为江面上看不到目标,无法继续施救,所以他们离开了宝塔湾。
“江中救人和游泳池救人是完全不同的,一旦溺水者沉入流动的水中,根本找不到目标,很难施救。”对于渔夫的说法,多次参与水上救援的宝塔湾冬泳队队长王珏认为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渔船离开几十分钟后,两只打捞船向宝塔湾开来。此时,长江大学校领导也闻讯赶到事发现场。“‘活人不救,只捞尸体,打捞一个1.2万元,先交钱,后打捞。’对方开口就是这话……”在场的高阳说。打捞船开到后,没有一点救人的意思,所有的对话都围绕着一个钱字。“救援的理想时间是溺水后的5-7分钟,等打捞船赶到的时候,早已没有‘救人’的希望了。‘见死不救’之所以被误传,是因为同学们把在事发现场的渔船和后来赶到的打捞船混淆了。”王珏认为,救援和打捞的基本事实是:前期,渔夫参与了救人;后期,捞尸者拿不到钱不打捞。
当时校领导身上带的现金不够,答应对方先捞人,剩余的钱随后补上,但打捞船船主不干。其间有女同学“跪求”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但对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动。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打捞,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打捞一个”。
现场多名同学证实,打捞船船主挟尸要价。有的目击者还现场拍下照片为证:画面上,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表情木然。捞尸者就干脆坐在船上等着学校领导派人回校取钱。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他们把捞尸体当作职业,只图赚钱,没有人性!”赵超广说。“第一次真实接触社会,很受刺激。我们很单纯,他们只认钱,两个极端。”高阳说。
据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调查,事发现场的两条渔船和后来赶到的两条打捞船,均来自长江对岸的公安县埠河镇,打捞船则专门以打捞尸体为职业。当地群众反映,这些捞尸者曾向他们发放印有“24小时服务,专业人员打捞”的名片,并称如果给他们提供打捞线索,给200元情报费。
挟尸要价事件曝光后,当地警方称有可能以涉嫌敲诈勒索追究其法律责任。知情者还爆料称,之所以敢开出天价捞尸费,是因为一个姓陈的打捞船船主垄断了这一带的打捞业务,其他人如果私自打捞就会受到恐吓甚至被砸船,有“黑社会”嫌疑。在支持警方打击挟尸要价的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捞尸者趁人之危向家属索要高价牟取暴利的事,在绝大多数江河沿岸都曾发生过。

[ 本帖最后由 松江浪涛 于 2009-11-3 20: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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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11-3 20:56 | 只看该作者
挟尸要价事件曝光后,当地警方称有可能以涉嫌敲诈勒索追究其法律责任。
知情者还爆料称,之所以敢开出天价捞尸费,是因为一个姓陈的打捞船船主垄断了这一带的打捞业务,其他人如果私自打捞就会受到恐吓甚至被砸船,有“黑社会”嫌疑。
在支持警方打击挟尸要价的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承认,捞尸者趁人之危向家属索要高价牟取暴利的事,在绝大多数江河沿岸都曾发生过。

坚决支持警方严厉打击挟尸要价、没有人性、没有一点爱心、良心、善心的水上新“渔霸”!
不如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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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11-3 21:05 | 只看该作者
没人性 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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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23:32 | 只看该作者
可恨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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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11-4 13:03 | 只看该作者
为何上天不早点收了这些“所谓的人”呢!还有今年夏天发生在我身边的事件同时说明:发生溺水事件后,打110报警是根本没什么用的,110来后也只在江边看看,一点具体的施救措施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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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1-5 00:31 | 只看该作者
太没有人性了,上帝一定会惩罚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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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08:12 | 只看该作者
见死不救背后暴利捞尸生态:打捞公司年入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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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11-5 17:0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寒江搏浪 于 2009-11-5 08:12 发表
见死不救背后暴利捞尸生态:打捞公司年入百万
这事在全国各地也有类似现象,政府应该介入严惩那些失去人性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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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1-7 05:43 | 只看该作者
这事在全国各地也有类似现象,政府应该介入严惩那些失去人性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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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1-7 09:16 | 只看该作者
太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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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11-7 09:31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卑鄙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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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11-7 10:33 | 只看该作者
挟尸要价事件中央电视台曝光后,当地政府机关警方称有可能以涉嫌敲诈勒索追究其法律责任。
坚决支持警方严厉打击挟尸要价、没有人性、没有一点爱心、良心、善心的水上新“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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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11-8 22:27 | 只看该作者
当事人陈某涉嫌敲诈出拘留15日。
当事人毫无道义可言,政府部门管理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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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11-9 11:35 | 只看该作者
可恨!可耻!拘留15天处罚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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