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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家之托定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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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受大家之托制定一条规定。冬泳队是一个人人平等,自愿奉献。没有生意上、金钱上来往的地方,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社会上的随礼风刮到了冬泳这块净土之上。很多人对此意见颇大,现在冬泳队有不少人靠打工或微薄的退休工资度日,就是因为不用买门票才来冬泳。实在禁不起频繁的随礼压力,很多冬泳的人因为随礼一事已经不来了。按照别的临时群体不成文的规定,今后无论谁有事只能在圈内小范围的通知有过金钱往来或是比较好的朋友。冬泳队原本就是一帮萍水相逢的泳友,只是见面打个招呼,由于游泳的时间、地点不同,大多数人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有的甚至连名都叫不上来。所以绝不能不管是不是熟悉,按花名册逐个通知,给大家在精神上在金钱上带来沉重的负担,甚至举债随礼。冬泳群体流动性很大,来去自由,这就很难体现礼尚往来的原则,临时的群体和从小在一起长大的朋友、单位里多年共事的同事有着性质上的区别。萍水相逢的冬泳人到一起的目的就是锻炼身体,就和小孩过家家一样,随聚随散。大家不应该有太多的金钱往来,君子之交淡如水,所以我们冬泳队的人都要尊守这一规则,决不能把社会上的风气带到锻炼身体的群体之中来,以免影响大家锻炼身体的心情。以上的观点是部分人向我反应的问题,本人不敢贪污。

2#
发表于 2011-8-30 23: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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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9-11 09: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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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16: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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