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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冬泳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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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盘锦市冬泳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盘锦市冬泳协会”
第二条  盘锦市冬泳协会是由盘锦市范围内的冬泳业余爱好者为健身而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  协会理念:响应“全民健身计划”,团结冬泳爱好者,以冬泳锻炼为主要手段,普及锻炼,科学锻炼,适时组织冬泳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冬泳联谊活动,提倡团结、进取、坚毅、勇敢的精神,达到“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增进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四条  本会以盘锦市中兴公园水域为冬泳锻炼基地。本会办公地点: 盘锦市中兴公园院内。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一条  夏季早八点钟前必须上岸结束游泳。冬泳季节(十·一到明年五·一)150天定为冬泳期,不限时。
第二条  本会指导会员进行冬泳学习训练,记录会员活动情况,鼓励会员参加活动。
第三条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冬泳学习训练,组织比赛和联谊活动,以宣传冬泳,交流经验,检阅成果。

第三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本会接受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拥护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声誉;
3、热心参加冬泳,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4、执行协会决议,承担协会工作;
5、自觉交纳会费;团体会员可集中交纳。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填写会员登记表、健康情况登记表;
3、经本会批准后,发给会员证,交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3、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各项法律法规;
2、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4、热心支持与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坚持参加冬泳;
5、按时交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告知本会,退回会员证。凡一年不参加冬泳,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l、会费;
2、赞助(会员捐赠或个人赞助);
3、
第二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章程规定的冬泳活动和事业发展,任何人不能挪作他用。
第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清楚。
第四条  本会配备有专门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并不得兼任其它职务。会计负责财务核算,账目清楚。出纳负责资金的收支,资金收支清楚。会计和出纳调整或离职时,必须进行财务审核,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每半年向会员通报收支情况。
第五条  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五章  安全责任
第一条  会员必须要有身体健康情况证明,不得对协会隐瞒已有的不适合参加冬泳活动基本要求的身体隐患。
第二条  遵守协会的户外活动安全纪律,不以协会名义私自组织冬泳活动,不得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有危及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  参加协会活动时,必须注意安全第一,运动第二;发扬互助互爱的团队精神,积极为其他会员所遇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  自愿参加盘锦市冬泳协会,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及游泳(冬泳)运动的危险性,应该知道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其他风险,并了解这些因素可能会带来意外,同意就活动引发的任何损害“自行负责”,同意放弃对盘锦市冬泳协会及其负责人,由于本人在参加活动中受损害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诉讼及索赔权利。本文应视为法律具结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章 活动组织
第一条  每次活动由两名领队负责。
第二条  参加活动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特殊情况由领队掌握适当推迟出发时间)。
第三条  活动人员名单以点名登记为准,由领队点完名即为本次活动的开始。
第四条  安全第一,活动中队员须对自身安全负完全责任,听从领队指挥。
第五条  活动中需中途离队者一定要告知领队,以免造成丢失队员的假象。
第六条  活动中,队员必须配合领队的协调工作,否则领队可劝其离队。
第七条  活动结束以清点完人数为准,点完名即可自行解散。
第八条  注意维护本队声誉及团队形象,应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做好环保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生效。
                                    
                                                               盘锦市冬泳协会      2009·3·10
    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希望指出!我们每个人都应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 本帖最后由 wdy9161 于 2009-3-11 13:01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3-11 10:5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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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3-11 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wdy9161 的帖子

衷心拥护,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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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3-11 11:17 | 只看该作者
好!支持!应该有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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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3-11 12:10 | 只看该作者
哥你真有才,这么快弄了这么多.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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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3-12 10:2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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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3-12 13:12 | 只看该作者
必须支持---绝对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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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3-12 18:48 | 只看该作者
做的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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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3-16 19:4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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