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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东湖公园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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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晴   最高气温零上23度

(28)日记的题目是《东湖见闻》


今天天气晴朗,虽然有点风,但也很适宜户外活动。我骑自行车来到东湖公园游泳,看到东湖公园里的游人比较多,使整个公园经过一冬的沉寂后出现了比较热闹的场面。

东湖公园正门处的花木已经盛开出红色、黄色、粉色等各种鲜艳的花朵,园内的草地已经见绿,树木都开始抽枝并冒出叶芽,树林中的喜鹊飞来飞去,有时飞的很低,离游人的距离也很近,一派朝气蓬勃的景象,令游人们的心情十分愉悦。

在欢乐岛上聚集了许多孩子,他们在各种玩具器械旁玩着各种游戏,有的做沙雕,有的荡秋千,有的打滑梯,处处都可以听见一阵阵的欢声笑语。

在野餐岛里,学生们围坐在石桌旁,桌上摆着很大的一个生日蛋糕和各种食品,这一定是他们在为某个学生举行生日宴会,在野餐岛庆祝同学的生日快乐别有一番情趣。

当我来到冬泳基地时,虽然不远处有“严禁野浴”的牌匾,但是那里已经聚集了10多位泳友,周围还有来来往往或驻足看游泳的百余位围观的游客。锦州火车头冬泳队队长蒋大哥刚刚在泳友的帮助下精确地测量完冬泳基地处的小凌河水宽是202米,小凌河的水温是18度。老冯大哥、火车头、大樊、小幺等10多位泳友都先后下河游泳。

我更衣后,和蒋大哥一起下水游了一个来回后,我又游了一半,并在水面漂了一会,一共游有500米。上岸后的感觉很舒服。大家在一起议论我们泳友辛辛苦苦搭建的临时更衣室被园林处的领导派人来强拆或烧毁三次,这是十分痛心的事情。我们也应当向吉林市、长春市或葫芦岛市等许多城市的冬泳运动那样,让冬泳协会会员们在小凌河的游泳得到市政府的承认,并为冬泳基地确定地点、提供更衣室等。因为我们冬泳协会组织会员开展的游泳活动不是野浴,这是需要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的。本来冬泳应当作为东湖公园的一道靓丽景观,而不该在“严禁野浴”的大牌子下成为违纪的典型。

去年在东湖的水里是淹死过人,但是那都不是在冬泳基地淹死的,而是无知的游客不知深浅、不会游泳才造成的恶果,每次搜救溺水者,都是冬泳协会的会员们奋不顾身,受到市民们的赞扬。如果在东湖公园有一片由冬泳协会负责的水域,游人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下水游泳或学习游泳,有冬泳协会会员们的监管和保护,救生工作会很及时,一定可以避免各种恶性溺水事故的发生。

希望体育局等有关方面领导积极与市政府取得联系,使锦州市冬泳协会会员们在东湖公园小凌河自然水域里的游泳早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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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4:50 | 只看该作者
赞同大哥的看法!我建议给市长信箱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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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15:12 | 只看该作者
给市政府的一点建议
4月12日中午,我来到冬泳基地时,虽然不远处有“严禁野浴”的牌匾,但是那里已经聚集了10多位泳友,周围还有来来往往或驻足看游泳的百余位围观的游客。锦州冬泳协会火车头冬泳队队长蒋大哥刚刚在泳友的帮助下精确地测量完冬泳基地处的小凌河水宽是202米,小凌河的水温是18度。冬泳协会的会员老冯大哥、火车头、大樊、小幺等10多位泳友都先后下河游泳。

我更衣后,和蒋大哥一起下水游了一个来回后,我又游了一半,并在水面漂了一会,一共游有500米,上岸后的感觉很舒服。在洗浴时,大家议论我们泳友辛辛苦苦搭建的临时更衣室被东湖公园建设指挥部的领导派人来强拆或烧毁三次,这是十分痛心的事情。

建议市政府应当向吉林市、长春市或葫芦岛市等许多城市的政府对待冬泳运动那样,让冬泳协会会员们在小凌河的游泳得到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承认,并为冬泳基地确定地点、提供更衣室等。因为我们冬泳协会组织会员开展的游泳活动不是野浴,这是需要市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的。本来冬泳应当作为东湖公园的一道靓丽景观,而不该在“严禁野浴”的大牌子下成为违纪的典型。

去年在东湖的水里是淹死过人,但是那都不是在冬泳基地淹死的,而是无知的游客不知深浅、不会游泳才造成的恶果,每次搜救溺水者,都是冬泳协会的会员们奋不顾身,受到各大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市民们的普遍赞扬。

如果市政府能够在东湖公园允许有一片由冬泳协会负责的水域,并帮助冬泳协会建设比较正规的更衣室,这样可是使锦州东湖公园更加雅观。在冬泳基地有冬泳协会会员们的监管和保护,让游人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下水游泳或学习游泳,这样救生工作会很及时,一定可以避免各种恶性溺水事故的发生。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先后多次接见冬泳协会的主席们,并多次参加锦州市冬泳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冬泳运动给予了口头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希望市政府领导能够出面与市建委或东湖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及具体办事人员取得联系,使锦州市冬泳协会会员们在东湖公园小凌河自然水域里的游泳早日合法化,并真正为冬泳协会创造一点看得见的物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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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4-12 17: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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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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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8:51 | 只看该作者
野浴与游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切不可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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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4-12 19:38 | 只看该作者
以锦州冬泳在全国冬泳届的知名度,以及锦州冬泳人积极救助溺水者和积极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在市民中的良好形象。政府完全可以考虑打造“锦州冬泳”这张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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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4-12 21:36 | 只看该作者
野浴与游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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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4-13 07: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快刀 于 2009-4-12 19:38 发表
以锦州冬泳在全国冬泳届的知名度,以及锦州冬泳人积极救助溺水者和积极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在市民中的良好形象。政府完全可以考虑打造“锦州冬泳”这张城市名片。

很对!我们共同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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