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称因敲诈被打 该起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媒体进行报道,令人感到奇怪。据山西某报社的记者称,确实有这么回事,因为还没弄清楚到底他是去采访还是去敲诈矿主,所以就没有报道。天涯网友“QingYangAngela”以知情人的身份说,“据我所知,那个所谓的记者根本就不是记者,他们去采访也不是为了曝光的,他们的目的是敲诈!因为后来为了钱的事情谈不拢,才打起来。所以当时他们被打伤后根本不敢报案,只是自己去了医院。结果第二天死了一个人,只好报了案。后来他们的单位领导也没办法,因为根本不是单位派他们去的。” “现在有很多假记者甚至真记者都会没事就去大同的煤矿敲诈,据说已经成为一个行业了。记得去年5月18号晚上的大同市左云矿难,当时矿主花掉200多万打发很早听到消息的一些所谓的记者。后来经调查,大部分都是假记者。” 本报记者拨打死者生前使用过的三个手机号,其中一个有人接了。接电话者自称是死者姐夫,对方表示这个事情现在还不便于说,具体的事情要问警方。 案发后大同开始“打假” 该起事件发生后不久,1月12日,大同市发布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通告称,“凡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均为假报假刊;凡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假记者的新闻采访系非法活动,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 其行动重点是:“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搞创收的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义收取版面费、搞有偿新闻的行为;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索要钱财,收取有价证券、信用卡等行为;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好处费等行为;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采访、征订发行活动等。对《新闻记者证》持有者充当假记者后盾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谭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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