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38|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看来会很困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5 1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5年中国在纽约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生效。按规定,生效3年后,所有卷烟制品包装要印上不低于面积30%、并且可轮换的健康警语,但这一举措3年来并未实行。
  直到几个月前,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不过,这份规定基本沿用了我国卷烟包装原有内容,在警语面积上,选择了《公约》要求的最低限度30%;警语底色允许使用与包装底色相同或相近的颜色;警语字体高2毫米(小六号字)就算达到要求。
然而,这样的警示语很难出现在中国的烟盒——尤其是“天价烟”包装上。在中国,烟被分为数个档次,抽烟代表着一种地位,一种文化。在商家看来,烟是节假日、聚会、庆典、婚宴等特定场合的“传统必备消费品”,如果烟盒上印上上述内容,一定会影响销量。
一位老烟民写博客说,类似“腐烂的肺”的图片印在烟盒上,对中低档烟的影响不大,但对高档香烟的冲击显而易见。“消费中低档卷烟的烟民不会因为烟盒难看而戒烟,但高档烟是用来送礼的工具,抽的人不买,买的人不抽。在走后门、疏通关系时,礼品上印着腐烂的肺,拿不出手。”
在2008年11月19日的南非德班国际控烟大会上,在讨论关于烟草包装警示语的实施准则时,大多数国家都赞成不作修改地通过,但中国代表团发言称,使用腐烂的肺等图片警示很困难,因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因此尽管从法律上、健康上中国不反对,但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

  据媒体报道,一位来自中国烟草专卖局的人士在会上发言称,“目前我国高档卷烟的消费中以礼品形式的转移消费占了很大份额,由于包装的巨大改变,将可能导致我国的高档卷烟从礼品形式的转移消费领域快速减少或退出,还可能导致高档卷烟的价格回落。”
  当晚,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2#
发表于 2009-1-5 14:1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
说到底是利益的驱动!宁要金钱,不要健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1-5 18: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1-6 12:31 | 只看该作者
难道忘记了被人成为“东亚病夫”的时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1-6 12:44 | 只看该作者
戒起来更困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09-1-7 1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冬蛙68 于 2009-1-6 12:44 发表
戒起来更困难!
所以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多运动,参加冬泳,爬山,骑自行车等。戒烟也是很重要的!!

[ 本帖最后由 冬天游水的熊 于 2009-1-7 11:4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1-7 14:34 | 只看该作者
戒烟,先从龙王抓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9-1-7 14: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山东龙 于 2009-1-7 14:34 发表
戒烟,先从龙王抓起!~~~~~~~~
你抓我,我抓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9-1-7 14: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龙王 于 2009-1-7 14:47 发表
你抓我,我抓谁?
抓龙子龙孙、鱼鳖虾蟹嘛!!哈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9-1-7 15:3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刘娃娃 于 2009-1-7 14:55 发表
抓龙子龙孙、鱼鳖虾蟹嘛!!哈哈哈哈哈!!!


               抓娃娃鱼可否?哈哈!
    娃娃兄,新年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2 01:57 , Processed in 0.038309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