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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河南商丘游泳协会专区 » :我们的健身基地--游泳场所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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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4-11 2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拆除游泳池改建绿地----孰优孰劣fficeffice" />

    建国多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的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国务院为此在1995620日发布了《全面健身计划纲要》。号召全民加入到健身中来,随着全面健身计划的进一步开展,自发的进行体育锻炼的人民群众越来越多。 但鉴于,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状况,大规模的增设体育设施,还面临着极大的困难,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吸引更多的群众加入到体育锻炼中来,才是贯彻执行《全面健身计划纲要》的明智之举。商丘市人民公园内的游泳池,始建于60年代,是商丘市唯一的对群众开放的公共游泳体育设施,自建成以来为群众进行体育锻炼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今天,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2008年人民公园将免费向全体市民开放,这一举措更有利于人民群众进行健身活动,广大群众无不盼望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尤其是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可以,自由的利用自己的作息时间,充分享受锻炼的乐趣,而不受进园时间的限制。但市政府的某些领导,为把人民公园建成园林式的花园,要把这唯一的一处公共游泳体育设施,拆除,改建为绿地,目前,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拆除游泳池将耗费巨资,改建绿地更是将投入巨大的资金,而绿地因不是具体的体育设施,群众将无法进行针对性的锻炼,毕竟游泳是一项简便易行和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与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更何况,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将再也没有自己的健身场所,这无异于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之举。广大的群众更是丧失了,一处可以随时进行建身的良好场所。为此,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和即将加入到健身运动的群众,希望,有关部门对游泳池的改建与否进行论证,并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呼声,不要单纯的为了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从而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
发表于 2008-4-13 07:1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健身基地--游泳场所不能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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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4-12 19:36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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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2 12:5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我们的游泳池了`高空实景拍摄``他们说16号动工`像楼上说的`已经开始行动了``不知道结果会怎样`无奈我们这的领导没有热爱游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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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8-4-12 13:09 | 只看该作者
12.5mX25 浅水水区1.2深水区5m 而且还有1.3.5m三个跳台的标准泳池``
后面蓝玻璃的是一个小点的室内泳池``就这样拆了多可惜啊``简直就是可悲了`
这个是秋天时候拍的`夏天会有很多人在`还有冬天`满地白雪的时候更是漂亮``````````````````````````````````````````````````````````````````````````````````````````````````````````````````````````````````````````````希望各级领导都能听到我们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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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4-12 08:46 | 只看该作者
游泳池和绿地都是市民休息养生的地方,为河不能兼得呢?

[此帖子已被 颖河居士 在 2008-4-12 8:46:1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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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4-12 07:17 | 只看该作者
      赶紧去市政府、省政府告状,说明情况,阐明观点,这样的场所不能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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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4-13 23:04 | 只看该作者
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他老人家若在世,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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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8-4-13 13:14 | 只看该作者
改下
25M×50M浅水水区1.2深水区5m 而且还有1.3.5m三个跳台的标准泳池``
后面蓝玻璃的是一个小点的室内泳池``就这样拆了多可惜啊``简直就是可悲了`
这个是秋天时候拍的`夏天会有很多人在`还有冬天`满地白雪的时候更是漂亮``````````````````````````````````````````````````````````````````````````````````````````````````````````````````````````````````````````````希望各级领导都能听到我们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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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4-14 09:35 | 只看该作者
拆不拆关键在于领导,中国的国情就是这样,体育活动也是依了领导的喜好。我们系统原来有位领导喜欢乒乓球,自从他来后每年举行比赛,他下台了就不比了。想当年只要单位领导喜欢跳交谊舞,他们那里一定有免费舞厅,欢了不喜欢的领导,舞厅就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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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4-14 08:0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民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拆呐”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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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4-15 06:0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泽雅[/B] 发表:       赶紧去市政府、省政府告状,说明情况,阐明观点,这样的场所不能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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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4-17 20:5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场所不能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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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4-19 19:37 | 只看该作者
多好的游泳池,可惜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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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4-19 07:1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泽雅[/B] 发表:       赶紧去市政府、省政府告状,说明情况,阐明观点,这样的场所不能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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