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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吵架跳河男方溺亡,男方父母向案发地施工方索赔被驳回--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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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0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情侣吵架后双双跳河,同行的朋友跳水救人,却和男方一起溺亡。

8月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事后,男方父母将案发所在施工地的工程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82万余元。该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其全部诉请。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小飞和小琴是一对95后情侣。一天晚上,他们和朋友在火锅店聚餐,席间白酒下肚,两人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争吵。饭后,一行人来到溜冰场娱乐,这期间两人再次发生争吵。

凌晨两点多,小飞和小琴离开了溜冰场,朋友小俊不放心,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三人走到一处桥下,在桥墩上坐了下来。

此时,小飞与小琴仍在吵架,小琴称再吵就要跳河,小俊在旁极力阻拦。没想到,小飞从桥墩西侧跳下了河,小琴见状也从桥墩东侧跳下河,两人双双落水。

见此情景,小俊立马跳进河里救人,小飞也在水里把小琴往水面上推。小琴露出水面后大声呼救,闻声赶来的路人将她救了起来,小飞和小俊不幸溺水身亡。

当时桥面两边的道路处于施工建设中,小飞父母遂将该工程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82万余元。

小飞父母认为,三人是从工地缺口进入桥下的,事发现场没有围护设施及警告牌,路人可以自由进出,亦无人值班看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正是疏于管理和违规施工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小飞的溺亡。

工程公司辩称,小飞是与女友争吵时主动跳河的,与施工行为无关,而且事发现场不存在两名原告所称的工地缺口。作为成年人的小飞离开正常的人行路面,走到没有防护措施的河岸边,由此引发的风险应由其自担。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查明事实,小飞的溺水而亡系其主动跳入河中导致,与该工程公司的施工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两原告要求工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缺乏相应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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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09:33 | 只看该作者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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