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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游泳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福建省全民游泳健身活动优秀单位”和“2017年福建省全民游泳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通知
各游泳协会和俱乐部: 为宣传和表彰福建省各级游泳协会和俱乐部在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冬泳日”重点示范活动、“7.16全民游泳健身周”活动、福建省游泳协会各项赛事活动和省内游泳救生公益活动中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先进,激发热情、传递正能量。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福建省全民游泳健身活动优秀单位”和“2017年福建省全民游泳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一、授奖对象 福建省各级游泳协会和俱乐部。 二、评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参选: (一)组织承办2017年中国游泳协会主办的“7.16全民游泳健身周”活动; (二)组织承办2017年中国游泳协会主办的“全国冬泳日”重点示范活动、全国性群众游泳赛事活动; (三)组织承办2017年福建省游泳协会主办的群众性游泳赛事活动; (四)组织承办2017年基层游泳救生公益活动或群众性游泳健身活动; (五)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游泳协会和福建省游泳协会举办的各类群众性游泳赛事活动。
三、评选程序 (二)福建省游泳协会根据以上评优条件提出候选名单,并在福建省游泳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方式 (一)福建省游泳协会将下发表彰通知、颁发牌匾。 (二)福建省游泳协会将在第七届福建省冬泳锦标赛上予以表彰。 (三)福建省游泳协会将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登载信息。
2018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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