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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赤条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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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究竟有没有“冬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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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8-1-13 11:03 | 只看该作者

赤条条!你随便捏造一个章程草案来吓呼谁!你怎么不看看网友对你的评价呢!你要和协会,俱乐部过不去就直说!别天天"王洪文"!你不会不知道王洪文的结局吧!

22#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11:22 | 只看该作者

 

长治市冬泳协会既然不是“草台班子”,就应该说话算数!




《章程》第七条规定:本会吸收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八条规定,会员必须是公民,身体健康,热爱冬泳运动。如仅按这三条说,现在在海洋游泳俱乐部活动的“会员”,没有一人不合格。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以前赤条条认为交了会费就是会员。现在看来这个观点是不对的(标准有点高,也有点太正规、太死板)。如果按长治市冬泳协会的《章程》规定,只要是公民(也就是说没有经法定程序剥夺公民权的市民,都可以成为会员;至于后两个条件,在会员看来,更不成问题。大家没有一个不热爱冬泳滴,而且大多还是因冬泳而热爱“协会”!所以,只要到海洋俱乐部活动,不交钱也应该是会员;二、赤条条以前还以为,交了会费,办个证就是会员,这个观点也是不正确的。《章程》第九条规定的入会程序是:1、写申请;2、由常务委员会批准。所以,“直言”那天问写没写“申请书”,搞得本人一头雾水。现在才明白自己确实没有写申请书。可是,有常委们介绍,而且是过了半数,还有秘书长审核。至于有没有开常委会,我没权利知道,也不用知道,更不想知道。我只承认我“热爱冬泳”就行了。这点我可以搬出名誉主席作证。元月2号长治市冬泳协会举办活动,是名誉主席用专车把本人拉到餐厅的。再说,协会成立当年,本人就积极参与活动。到全国各地参加冬泳活动,也是打着长治市冬泳协会的“旗号”。有许多网友见面迟,不信你打开长治专区近两年来的网页,看看赤条条为长治市冬泳事业做了哪些积极贡献…

   下面,应该说到会员的权利了。按《章程》规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可是,会员的这项权利好像没有什么用。当然,《章程》没有规定任期,而且也没有再开会员大会。这项权利和第二项权利都可以忽略。反正还不到你发挥的时候。关键是第三条“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会费涨价,会员们要发挥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了。负责涨价的领导毫无置疑的一句话,把会员的所有权利都剥夺了。既然协会的“非营利性、群众性”的话都可以一笔抹掉,会员的最后一项权利,也就只能是“退会”了。

   这可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协会虚无漂渺,会员前途渺茫。海洋俱乐部的大地“白茫茫一片”,树倒猢狲散,真干净!

23#
发表于 2008-1-13 12:32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在网上发了那么多帖子,为我们泳友说话,很是感动,有些不成熟的看法,请赐教:

1.光在网上发帖子,就是不亲自去和泳池管理者沟通,还说他们不敢和你沟通,你架子未免大了些吧!

2.说协会腐败,又暗指有黑社会背景,说的我们也是义愤填膺!等到沟通那一天,你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选择逃避,看来调你到宣传部搞宣传挺合适的,除了宣泄情绪,吸引眼球,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3.利益各方相互妥协是现代民主之道,细想一下你还是文革那一套,先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而自己是人民的代表,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怎样对自己有利就怎样说,实际上想想,挺无聊。



[此帖子已被 诤友 在 2008-1-12 15:28:43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诤友 在 2008-1-12 15:36:10 编辑过]

24#
发表于 2008-1-13 10:39 | 只看该作者
和谐最重要!
25#
发表于 2008-1-14 00:41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回答诤友的问题:
文革时,我是一名红小兵,连红卫兵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回答诤友兄的问题比较勉强。多包涵。不像有些同志,文革时还没出生,却来指责别人“文革”。

1.光在网上发帖子,就是不亲自去和泳池管理者沟通,还说他们不敢和你沟通,你架子未免大了些吧!
答:我有这个资格吗?谁赋给我这个权力?网上有泳友支持我当会长,我只能一笑。我当了会长,不就真的成了“王洪文”了吗?
在网上发帖子,是因为网络的自由。大家不分彼此,可以自由地沟通。
和泳池管理者沟通,也是应该双方公平地坐到一起,公正地谈论事务。
管理者要与会员沟通的消息,是一些朋友通过网络告诉大家的。当天,因为事多,去不了,委托几位朋友带去了意见。他们回来把结果告诉了我,不太理想。这不是什么敢不敢沟通的事,而是有没有沟通的诚意?如果有诚意,像收会费一样,在游泳池再贴一张告示,欢迎大家来。如果这样,我无论如何也会请假参加的。否则,我何必自讨没趣、自寻苦吃呢。如果说架子,还是等我成了“王洪文”再说吧!
诤友:只要是冬泳爱好者都能去说,别说没资格,再说从你的文章中,名誉会长、会长你都认识,大概体育局长你也认识,你有优越的条件。怕自讨没趣、自寻苦吃,那“义不容辞、两肋插刀”又是谁说的?
2.说协会腐败,又暗指有黑社会背景,说的我们也是义愤填膺!等到沟通那一天,你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选择逃避,看来调你到宣传部搞宣传挺合适的,除了宣泄情绪,吸引眼球,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答:腐败、黑社会,不是暗指,而是社会现实如此。既然能义愤填膺,说明你也有同感。至于逃避,我向来不考虑。只要是泳友们需要,我义不容辞。古人言:为朋友两胁插刀。在那么多相处两年多的泳友面前,情义是最重要的。我在网上说话,也完全是为了他们。作为朋友,我才对你说心里话。对别人这样那样的说法,我和你以及老者是一个态度:无聊!
诤友:协会的领导你认识那么多,你说的腐败具体指谁?说话要有什么证据,你把证据摆出来,这才是最关键的!否则,李会长那么看得起你,你又怎么能对得起人家呢?据我所知,协会没有收过大家一分钱,那它又是如何腐败呢?制造对立情绪容易,这样做煽动性很强,也很容易博得迫切需要宣泄的泳友们的支持!但怎么收场呢?大家天天见面,难道不是两败俱伤吗?我们尽可以阿Q似的说“大不了换个地方”......这两天看台湾新闻,制造族群对立、煽动性强的民进党惨败,给我们很多启示,台湾社会终究要回到和谐、共生、共荣的轨道上来。
3.利益各方相互妥协是现代民主之道,细想一下你还是文革那一套,先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而自己是人民的代表,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怎样对自己有利就怎样说,实际上想想,挺无聊。
双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形成的共识。涨价肯定是必然趋势。但不可能涨得无边无际。国家发改委曾发出通知,凡粮油肉和液化气等重要民生商品,一次提价5%以上或一日内累计提价8%以上,都应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国家对调价都如此慎重,而且游泳池的水、电费,多年来一直在国家控制价格内享受优惠。国家尚且如此,作为一个协会、俱乐部,怎么能视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随意规定价格呢!我上面说的这些,不是“文革”那一套吧?在这里,我也不必扯奥运会什么的了。那样更会被别人误认为我想当什么了。而且北京奥运会的组成机构比较健全,也没有我什么事,我今后再也不假奥运会之名说什么话了。
另外,我不是人民代表,也不是正义化身,更不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对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党章》里规定的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我有哪些地方说的不对,或者超出了党员和公民的权利范围,请你多提批评意见,我虚心接受。像你一样,当个良民。最后,希望和你做个朋友。谢谢老兄的建议。

诤友:不错,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肯定要限制涨价,我也不希望年费涨价,可我清醒并痛苦地问大家,游泳年费涨价犯法吗?如果犯法,就不用我们在这里费口舌了,直接举报工商、物价部门,让其查处不就得了?恰恰是国家的政策、法规没有限制!资本从一生下来就是带血的,你说这话我赞成,但我要说的是你既然改变不了资本带血的性质,就要学会在带血的资本下生存,去讨论血多血少的问题,而不是乌托邦式地去探讨哪里的资本不带血!我不知道你从事什么工作,假如你现在把工作辞了,去经营泳池,能使资本根本不带血,那就说明马克思的商品经济学说是错的!我更是错的!
我的一位相好和一位同学已经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各说各话,互相攻击,这就是我说“无聊”的原因。
咱两不说不相识,只不过见解略有不同,我从来就认为你是朋友,我有些话说得重了,还望见谅!从此我将消失,不再参与讨论!谢谢了!
26#
发表于 2008-1-14 15:37 | 只看该作者
吵吧,吵吧,光说不练嘴把式,会费降下来才是硬道理!!!
27#
发表于 2008-1-14 11:21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我顶顶顶!!!!!
28#
发表于 2008-1-18 22:57 | 只看该作者
诤友,我顶!
29#
发表于 2008-1-19 18:36 | 只看该作者
    争论越争越"隆",是非越辩越"明."无论谁对谁错,不论有有理无理,大家把理由摆在这里,我想是非功过大家凭心而论,和谐理论文明讨论最好.我想涨与不涨在于市场决定,涨价的幅度也在于市场,如果涨1000有市场,那么说明他经营有方.如果此价大家无法承受:第一可以讨价还价,第二可以转场.历来涨价都是不得人心,受害者大都是劳苦百姓,如果涨价能够站的住脚,那么说明它有他的市场性.反之,大家可以待价而沽,涨与不涨,涨幅大小在市场,在竞争,希望更多的泳池出现在长治城.
30#
发表于 2008-1-19 11:24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在网上发了那么多帖子,为我们泳友说话,很是感动,有些不成熟的看法,请赐教:

1.光在网上发帖子,就是不亲自去和泳池管理者沟通,还说他们不敢和你沟通,你架子未免大了些吧!

2.说协会腐败,又暗指有黑社会背景,说的我们也是义愤填膺!等到沟通那一天,你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选择逃避,看来调你到宣传部搞宣传挺合适的,除了宣泄情绪,吸引眼球,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3.利益各方相互妥协是现代民主之道,细想一下你还是文革那一套,先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而自己是人民的代表,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怎样对自己有利就怎样说,实际上想想,挺无聊。



[此帖子已被 诤友 在 2008-1-12 15:28:43 编辑过]uote]原文由 [B]诤友[/B] 发表:

我要回答诤友的问题:
文革时,我是一名红小兵,连红卫兵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回答诤友兄的问题比较勉强。多包涵。不像有些同志,文革时还没出生,却来指责别人“文革”。

1.光在网上发帖子,就是不亲自去和泳池管理者沟通,还说他们不敢和你沟通,你架子未免大了些吧!
答:我有这个资格吗?谁赋给我这个权力?网上有泳友支持我当会长,我只能一笑。我当了会长,不就真的成了“王洪文”了吗?
在网上发帖子,是因为网络的自由。大家不分彼此,可以自由地沟通。
和泳池管理者沟通,也是应该双方公平地坐到一起,公正地谈论事务。
管理者要与会员沟通的消息,是一些朋友通过网络告诉大家的。当天,因为事多,去不了,委托几位朋友带去了意见。他们回来把结果告诉了我,不太理想。这不是什么敢不敢沟通的事,而是有没有沟通的诚意?如果有诚意,像收会费一样,在游泳池再贴一张告示,欢迎大家来。如果这样,我无论如何也会请假参加的。否则,我何必自讨没趣、自寻苦吃呢。如果说架子,还是等我成了“王洪文”再说吧!
诤友:只要是冬泳爱好者都能去说,别说没资格,再说从你的文章中,名誉会长、会长你都认识,大概体育局长你也认识,你有优越的条件。怕自讨没趣、自寻苦吃,那“义不容辞、两肋插刀”又是谁说的?
2.说协会腐败,又暗指有黑社会背景,说的我们也是义愤填膺!等到沟通那一天,你消失得无影无踪,最后选择逃避,看来调你到宣传部搞宣传挺合适的,除了宣泄情绪,吸引眼球,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答:腐败、黑社会,不是暗指,而是社会现实如此。既然能义愤填膺,说明你也有同感。至于逃避,我向来不考虑。只要是泳友们需要,我义不容辞。古人言:为朋友两胁插刀。在那么多相处两年多的泳友面前,情义是最重要的。我在网上说话,也完全是为了他们。作为朋友,我才对你说心里话。对别人这样那样的说法,我和你以及老者是一个态度:无聊!
诤友:协会的领导你认识那么多,你说的腐败具体指谁?说话要有什么证据,你把证据摆出来,这才是最关键的!否则,李会长那么看得起你,你又怎么能对得起人家呢?据我所知,协会没有收过大家一分钱,那它又是如何腐败呢?制造对立情绪容易,这样做煽动性很强,也很容易博得迫切需要宣泄的泳友们的支持!但怎么收场呢?大家天天见面,难道不是两败俱伤吗?我们尽可以阿Q似的说“大不了换个地方”......这两天看台湾新闻,制造族群对立、煽动性强的民进党惨败,给我们很多启示,台湾社会终究要回到和谐、共生、共荣的轨道上来。
3.利益各方相互妥协是现代民主之道,细想一下你还是文革那一套,先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而自己是人民的代表,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怎样对自己有利就怎样说,实际上想想,挺无聊。
双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形成的共识。涨价肯定是必然趋势。但不可能涨得无边无际。国家发改委曾发出通知,凡粮油肉和液化气等重要民生商品,一次提价5%以上或一日内累计提价8%以上,都应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国家对调价都如此慎重,而且游泳池的水、电费,多年来一直在国家控制价格内享受优惠。国家尚且如此,作为一个协会、俱乐部,怎么能视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随意规定价格呢!我上面说的这些,不是“文革”那一套吧?在这里,我也不必扯奥运会什么的了。那样更会被别人误认为我想当什么了。而且北京奥运会的组成机构比较健全,也没有我什么事,我今后再也不假奥运会之名说什么话了。
另外,我不是人民代表,也不是正义化身,更不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对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党章》里规定的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我有哪些地方说的不对,或者超出了党员和公民的权利范围,请你多提批评意见,我虚心接受。像你一样,当个良民。最后,希望和你做个朋友。谢谢老兄的建议。

诤友:不错,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肯定要限制涨价,我也不希望年费涨价,可我清醒并痛苦地问大家,游泳年费涨价犯法吗?如果犯法,就不用我们在这里费口舌了,直接举报工商、物价部门,让其查处不就得了?恰恰是国家的政策、法规没有限制!资本从一生下来就是带血的,你说这话我赞成,但我要说的是你既然改变不了资本带血的性质,就要学会在带血的资本下生存,去讨论血多血少的问题,而不是乌托邦式地去探讨哪里的资本不带血!我不知道你从事什么工作,假如你现在把工作辞了,去经营泳池,能使资本根本不带血,那就说明马克思的商品经济学说是错的!我更是错的!
我的一位相好和一位同学已经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各说各话,互相攻击,这就是我说“无聊”的原因。
咱两不说不相识,只不过见解略有不同,我从来就认为你是朋友,我有些话说得重了,还望见谅!从此我将消失,不再参与讨论!谢谢了!
诤友,太伟大了,说出了我们的心声!我顶!顶!顶!



[此帖子已被 浪女 在 2008-1-19 11:29:14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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