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江河湖海的居民都该学会游泳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我理解其含义是人们要有适应外界环境的生存能力,如果靠山不会登高,靠海不会游泳,那么人们就会缺乏生存能力,必然要有许多悲剧发生。
我们都知道锦州市委书记张鸣歧同志在抗洪一线指挥救灾,不幸被淹身亡的悲痛事件,许多外地网友问我,锦州市一定淹死不少人吧,否则一个市的市委书记怎么会被淹死啊。我无言以对。
有的网友提出:"锦州的政府要员必须会游泳,否则取消任职资格",我觉得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不会打仗的去战场上怎么能指挥打仗?不会游泳的在抗洪一线怎么能指挥抗洪呢?自己的性命都没有保证,还去水边指挥抗洪,这是指挥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深刻的教训,我们都应当吸取。
如果我陪同市委张书记去抗洪一线,他就一定不会被淹死,因为我可以事先准备好救生器材,当洪水袭来时,完全有时间让他脱去衣服,只穿裤头,再穿上救生衣,在我的陪护下,一定可以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为什么当时一车去的人都被淹了,多数能活着出来,就是因为陪同一起去的凌海市委书记薛恒等同志懂些水性,能够在水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以才保住了自己的生命。锦州电视台的女记者只穿裙子,身体有一定浮力,才挂在树上,得以活命。可见作为锦州市的领导、记者和公民都应当学会游泳,起码要有点应对洪水的常识,这是保证自己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必备措施。否则在一个年年都有抗洪任务的锦州市,不会游泳的市领导或记者们就没有资格去抗洪第一线去指挥抗洪或去报导抗洪的新闻!
正如任职资格一样,在锦州的市领导和记者必须会游泳,否则让他们去抗洪一线,那就是上级领导的罪过,起码是用人不当,是致人于死地的罪魁祸首!
如果我是上级领导一定处分派不会游泳的记者去抗洪一线做报导的干部,那样的干部起码对不起死者的家属,应当引咎辞职以谢罪!
今后再派不会游泳的记者去抗洪一线做报导的领导,应当按渎职罪论处!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自己,更要保护他人,派不会游泳的干部在年年有水患的锦州市做主要领导,这也是不恰当的任命,也应当做出检讨和反思的。
最近,锦州市决定在锦州市的小凌河和女儿河汇合处修建东湖,准备开辟一块水域做冬泳基地,这很好!我向市长建议:最好同时准备一块水浅的地方,作为锦州市中小学生免费学习游泳的场地,因为锦州年年都有抗洪救灾的任务,年年都有溺水身亡的悲剧发生,所以,锦州市的居民人人都该学会游泳,这是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相信锦州市政府会做出妥善安排的。利用自然资源,让锦州人有个学习游泳的场地,其实这也不用额外花什么钱,只是在湖区的一角少挖出点河底的沙土,形成一片浅滩,就完全可以作为河边浴场,再责成冬泳协会或志愿者做好维持秩序和义务教练的工作,我相信锦州的干部和孩子们都能尽快学会游泳的,这是市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绩,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防止溺水的根本措施是学会游泳,起码要有点水中的常识。张书记在大水来了时,还穿着防雨衣,一定要被"灌蜡"的,这是人在水中最忌讳的事情。这点常识都不懂,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悲哀。许多领导人都会游泳,这是领导者必备的生存能力,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保证,怎么能保证全市人民在洪水面前的生命安全呢?
台湾是中国的第一大岛,四面环水,台湾当局要求从小学生开始就必须学会游泳,否则不给发毕业证书,这是所谓的"国策"。我们大陆,特别是靠近江河湖海的当地政府为什么没有这样强制的措施呢?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政治,这是各级领导者都必须清醒认识到的重要理念!
锦州市地处小凌河和女儿河岸边,又离渤海湾很近,每年都要和洪水打交道,所以锦州人都应学会游泳,这才是防御水灾和避免溺水事故的积极措施,目前采取的禁止孩子们野浴和溺水后的义务搜救等,则是消极被动的措施,而充分利用自然水域作为锦州人学习游泳的场地,并依靠游泳人的志愿和无偿做教练,相信会有许多大人和孩子来学习和学会游泳的。关于学习游泳的安全问题,冬泳协会和体育局等有关方面会做出全面考虑和安排,教会人们游泳与禁止人们野浴是本质不同的措施,人们只有学会游泳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在洪水中的安全。这样才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万无一失。
靠近江河湖海的居民都该学会游泳,首先要从政府的要员做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仅要把学会游泳当成是全面健身的积极行动,更应当作为一项保证居民生命安全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这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利国利民的实际举措,应当抓紧抓好,尽快落实,不能等孩子死了才来奶,那就悔之晚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