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首届冬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1月2日,在太行公园,海洋游泳俱乐部举行 二、主办单位 长治市体育局 长治市园林局 长治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长治市游泳协会 四、参赛单位 各县 (市、区)市直各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冬泳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 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以身份证为准) 男子组:(一)40岁以下组(含40岁) ( 二)41岁—59岁组 (三)60岁以上组 女子组:(一)40岁以下组(含40岁) (二)41岁以上组 六、 竞赛项目 1、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男子组60岁以上、女子组41岁以上参加) 2、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男子组59岁以下、女子组40岁以下参加) 七、竞赛办法 1、每人限报一项 2、根据报名人数分组比赛 3、各项目按年龄组,只进行一次预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办法 本次比赛只进行个人赛,各组根据参赛人员按成绩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所报项目 参赛人数不足六人(含六人)递减一名录取,如报项只有一人,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报名 1、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参赛人员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市体育局群体科,每人交报名费20元。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它不适宜冬泳的病症者不得 报名,赛前必须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3、12月30日上午9点在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