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38|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古典诗词的现实光芒! 来源:燕赵都市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0-3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作为儒家五经之首的诗经,是一座取之不尽的文化宝藏。今天,《诗经》又焕发出它动人的人文魅力。
      “吉尼斯世界纪录”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当记者走进河间市三十里铺村北的毛公书院旧址时,不由回想着《诗经》中这优美的情思与文句,这部由孔子删定、作为儒家五经之首的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哪一个文化人没有受到它的滋养呢?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诗经中俯拾皆是的珠玑词句,穿越了两千多年的时空,仍在向世人绽放着华美的魅力。
       如果中华文化是一条河的话,诗经就是一个重要的源头,因为它,我们的祖国成为一个诗的国度,于是我们的民族有了清洁的精神、有了超越尘世的浪漫,有了深邃的打量和诗意的栖息……
       在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杀气中,毛亨从鲁地逃到河间,后做《诂训传》传给其侄毛苌。到文帝景帝时,学术气氛变得浓厚,毛苌开始设馆讲经。今河间诗经村西北面三里处的君子馆村,据称就是当年毛苌讲经的地方。当时的河间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因为对能讲“诗”的毛苌十分尊重,封为博士,并在都城乐城南建造日华宫,北面建君子馆,命毛苌于此继次讲经,传授弟子。
        正由于大毛公小毛公承继传播《诗经》的伟大贡献,受到历代官方及民众的尊敬。毛苌去世后,后人在诗经村附近修建了他的衣冠冢“毛精垒”,后来渐渐发展成村落,就是今天的三十里铺村。元代至正年间,河间路总管王思诚在此奏建书院,设山长,并行奉祀。几百年中,毛公书院代代人才辈出,诗经村人、民国代总统冯国璋就曾就读于此。
       今日的毛公书院成为三十里铺中学的教师宿舍区,后院里,有汉博士毛亨墓,墓体上树丛葳蕤,墓前落满花束。不久前,来自海内外的一百多名学者来此拜祭毛公。

        沧州市政协文史委副处级调研员、原河间市文化局长田国福是毛公墓修复和公祭的推动者,当了十年文化局长,他感觉做的这件事是生活中意义重大的事情。2005年他主持修复了毛公墓后,每年春节、清明都要带着儿子驱车前来祭奠毛公,风雨无阻。回忆十年心路,田国福热泪盈眶。
        能唱诗的“活化石”
        记者来此,是探访被誉为“活化石”的“非遗”传承人裘孝信
       河间歌诗是汉代以来汉族民间口头文学的杰出代表,是当代《诗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河间歌诗流传于河间市,地处河北省中南部的冀中平原腹地,因位于滹沱、中堡二河之间而得名(另一说为九河之间)。河间歌诗是代代口头相传而来,在村里,闲暇无事的时候,老人们会凑在一起,用古韵做诗演唱,以二胡、古筝等乐器伴奏,自娱自乐。2006年5月20日,河间歌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今年75岁的裘孝信早年当过乡村教师,多年前丧失视力,听力现在也不好,但满面红光,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听说有记者来寻歌诗,裘孝信老人很激动,喊来了他的诗友、西村65岁的王寿增。他问记者,唱哪个?诗经、唐诗、毛泽东诗词、自己祖先们的诗都可以。“脱却纷华品自尊,清风两袖出侯门。一襟潦倒仍如故,十载寒凉也感恩……”这一首其六世祖、曾任安徽省凤阳府知府的裘宝善(裘晓华父亲)的诗作吟唱起来,华美、苍凉、大气。
      吟咏着一首首古诗词,裘孝信头身随着诗词的韵律和意境自得地摇摆,诗、人合一,沉浸其中。
      裘孝信唱的歌诗,颇有西河大鼓的味道,当地学人讲,西河大鼓、河北梆子都受歌诗影响。
       倡廉反腐,诗经的时代作用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它的特点,则“温柔敦厚,诗教也”(即以为诗经使人读后有澄清心灵的功效,作为教化的工具实为最佳良策)。“不学诗,无以言”,“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术之名。”“关雎,后妃之德也……是以关雎乐得淑女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毛公这样评点诗经的开篇——— 人们所熟知的“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当地一位学人说,这对于今天人们如何对待爱情,特别是女子如何当一个贤内助,都是智慧的教育。
    在传统文化复兴的今天,河间作为诗经的传承地,近年来努力古为今用。在河间城里,有古色古香的诗经公园。在三十里铺等村庄,诗经里关于感恩修德的名句成为大街上的风景线。“老夫灌灌,小子蹻蹻。匪我言耄,尔用忧谑。多将熇熇,不可救药”(劝诫年轻人不要骄傲,趁着傲慢无礼的行为不太严重,还可以补救;如果一旦像大火一样蔓延开来,再想救治就晚了),这样的警策干部群众的警句和白话解释满目都是,耳濡目染,熏修当地的民风。诗经没有远去,就在人们的生活之中。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7 收起 理由
天中红梅 + 5 很给力!
天中道公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10-3 10:5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10-3 11:25 |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个!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10-3 19:55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10-3 19:56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赞!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10-3 2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10-4 16:02 | 只看该作者
学学诗经也不错。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10-5 11:29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8 | 只看该作者
天中东霞 发表于 2014-10-5 11:29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5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4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8 | 只看该作者
新开河 发表于 2014-10-4 16:02
学学诗经也不错。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5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8 | 只看该作者
天中红梅 发表于 2014-10-3 22:05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5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9 | 只看该作者
天中东霞 发表于 2014-10-3 19:56
学习了!赞!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5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9 | 只看该作者
1245 发表于 2014-10-3 19:55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09 | 只看该作者
天中道公 发表于 2014-10-3 11:25
赞一个!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10-5 16:10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10-3 10:56
学习了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看帖是学习!  发表于 2014-10-26 17: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4-10-6 09:41 | 只看该作者
张兴 发表于 2014-10-5 16:09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1 11: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30 01:52 , Processed in 0.046198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