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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到黄河边游泳4名儿童全部溺亡
2014-06-30 15:09:25 来源:濮阳网
简述:年龄最小的仅8岁6月24日15时,经过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记者来到了范县张庄乡于庄村附近的黄河岸边。经村民指点,记者找到了4名儿童溺水的位置———范县于庄村和台前县清水河乡寇庄村之间的浮桥向北约100米路西……
年龄最小的仅8岁
6月24日15时,经过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记者来到了范县张庄乡于庄村附近的黄河岸边。经村民指点,记者找到了4名儿童溺水的位置———范县于庄村和台前县清水河乡寇庄村之间的浮桥向北约100米路西的岸边。对于并不熟悉于庄村地形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容易找到的位置。
在溺水现场,记者看到很多前来救援的村民留下的酸奶瓶和火腿肠包装皮。一双拖鞋整齐地摆放在一个水洼北侧的岸边,拖鞋的尺寸是40码。在水洼的其他方向,记者又陆续看到了3只尺码更小的拖鞋,最小的仅有34码。在岸边的浅水区里,几块捆绑着麻绳的砖头在水中若隐若现。一位在岸边放羊的村民告诉记者,鞋子是溺水儿童遗落下来的,绑着砖头的绳子是当时打捞溺水儿童时用来将网子沉底的。该村民说:“在这个靠近黄河的地方,几乎每年都会淹死几个人。每到夏天,都会有很多放了假的学生来这里游泳,平时这里的水比较浅,只能没到膝盖左右。但是河里面有些地方有大坑,深度会突然加大,而且有漩涡,不了解情况的人一旦溺水很难自救。”
从附近村民处得知,4名溺水儿童中全部来自台前县清水河乡寇庄村,而寇庄村也仅有200余人。环顾现场一周,岸边摆放的拖鞋、泥土上残留的网状痕迹、水里漏出的绳砖,加上附近村民的叙述,不难想象出4名儿童溺水和村民打捞他们时是怎样的画面。带着沉重的心情,记者离开了现场。
当日16时,记者来到范县公安局,见到了张庄派出所的王所长。他向记者详细讲述了4个孩子从溺水到打捞出来的整个过程。
王所长说:“星期日(6月22日)下午,我正在所里值班。突然接到报警,被告知有4个孩子溺水,溺水的地点在范县张庄。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4个孩子已经落水近一个半小时了。溺水的地方是张庄乡的一座救生浮桥,往下游走一公里左右,河道弯曲幅度大,水流湍急,形成了一个三米到四米的大深坑,又深又滑。除此之外,附近的水都很浅,就是一尺多。这4名儿童顺着河沿往下游走时,不小心掉到坑里去了,落水后被水呛到立刻失去了行为能力,继而溺水身亡。”
据了解,起初,有村民发现溺水时并没有联系公安机关,而是拨打119向消防队求救。范县消防大队第一时间出警,赶到现场后由于缺少必要的打捞工具,未能成功实施打捞。王所长告诉记者,他们赶到现场后,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打捞措施,但均没有成功。打捞当天,范县下了大雨,为公安机关和消防队员们的施救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月23日5时多,范县县委的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结合相关部门,以及张庄乡政府的主要领导,全部都赶到了溺水现场。公安机关各个部门全体出动,动用警力五六十人,在场进行打捞的人员超过了100人,前后使用了3张大网,分两次将4名溺水儿童从水中打捞上来。整个过程一直持续到10时。
随后,记者又来到范县消防大队,见到了当时连续两天参与打捞行动的王队长。
王队长告诉记者,6月22日17时10分左右,消防大队接到电话,被告知范县张庄黄河滩边有4名儿童溺水。接到消息后,消防队出动了8名队员,于17时40分赶到现场。
赶到场后的消防队员确定了打捞方案,先用竹竿定位,然后用网钩进行打捞。由于缺少必要的打捞工具,消防队一边派出两名队员下水,用细竹竿进行探索,一边跟附近村民和在场的公安机关进行协调,寻找打捞工具。直到20时30分左右,打捞未果,消防队暂时返回。
王队长说,次日,消防队再次派出8名队员前往溺水现场。到达现场时,公安机关已经出动了大量警力。消防队员在此次救援行动中主要是配合公安机关的指挥行动。8名消防队员全部下水实施营救,并且向其他打捞人员提供救生设备。直到10时10分左右,4名溺水儿童才全部打捞上岸。
每年夏天,都会接连发生溺亡事故。那么,这些悲剧存在哪些共同的特点,有没有规律?
夏季晚饭前后为溺水高发时段。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每年6月至9月,是青少年溺水悲剧发生的集中时间段。夏季天气炎热,人们往往会选择游泳、戏水等方式来消暑,自然而然,一些具备入水条件的河道、水塘就成了“热门”地点。从消防部门接警的情况来看,溺水事故发生的时间多为下午至傍晚时间段,尤其是18时左右,为溺水事故高发时段。饭前体力消耗过多,或饭后短时间内游泳,易发生抽筋等情况是该时段事故高发主要的原因。
8~15岁是青少年溺水的“悲剧年龄”。根据统计,溺水者以8~15岁的青少年为主,因游泳、嬉戏造成溺水。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遇到紧急情况后,不能合理地进行施救或自救,导致溺亡的悲剧时有发生。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一般贪玩、叛逆,什么都想尝试,通常几个小伙伴一结伙,就偷偷出去到河边或水塘玩耍。由于自控能力、防护能力较差,因而常常酿成悲剧。不了解水下情况、缺乏常识是主因。溺水者对水下情况的不了解,是发生这么多起溺水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水下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沙坑、水草、淤泥、暗流、被石头缝卡住等),而游泳者却往往并不知情,贸然下水,导致发生意外。
从近年来已经发生的溺水事故看,多数溺水者会游泳。中小学生甚至一些成人对水性认识不足,往往以为学会游泳后就不会再有危险,然而却因缺乏游泳安全常识,对水下情况认识不足,或者对自身身体状况不了解,如腿、脚抽筋等情况,导致溺水身亡。⑧溺水儿童遗留在黄河岸边的拖鞋。记者杜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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