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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腚岛”,你还风光无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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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7-23 2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吉林市光腚岛建高层 裸泳见光游者看客都尴尬(图)
http://www.njilin.com 2013年07月13日 09:55 新文化报



  

曾经荒凉的“光腚岛”附近已住宅林立 记者 杨晋浩 摄


  (记者杨晋浩) 吉林市龙潭大桥南侧约2000米处江面上,有一个被人称作“光腚岛”的地方,10多年来,无论春夏秋冬,都有一些男性市民在此处的江边裸泳。但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曾经荒无人烟的这段江边拔起了高楼,买了“江景房”的市民从窗户眺望江面时,就能看到裸泳者,未免感觉有些“煞风景”。尤其是女性居民,更是感觉尴尬。
  “光腚岛”让人很尴尬
  附近居民刘女士说,她家离江边有500多米,窗户正好对着江面,因为有这个“光腚岛”,一家人都不敢趴着窗户往外看,尤其家里还有一个15岁的女儿,让人想想都难堪。
  “因为这房子是‘江景房’我才买的,可是住进来却不能看江景,感觉这钱花得有些冤枉。江边是散步纳凉的好地方,因为有人裸泳,小区的女性居民都不好意思到江边溜达。”刘女士说,她不反对裸泳,但裸泳者应该考虑市民的承受力,最好选一个偏僻、他人不能目及的地方。
  7月10日14时许,记者来到这处江边,看到了“光腚岛”。说这是个“岛”,其实只是江面一块凸起的地方,大概有10多平方米左右。
  离“光腚岛”不到500米,有一新建小区。一保安说,有居民曾向他们反映过江边裸泳者的情况,但“光腚岛”在小区外,他们也无能为力。居民反映多了,也只能报警。
  这里曾经荒无人烟
  “我们在这地方裸泳有10多年了,已习惯这里的环境了。”一位78岁的老者说,以前,这里荒无人烟,裸泳爱好者们就慢慢在这里聚集了。
  “裸泳者大多是五六十岁的人,最多时能有一百多人。”裸泳爱好者李先生说,他刚来时是穿泳裤的,但看到大家都不穿,反而感觉到自己太特别了。
  “一丝不挂在江中游泳,可以尽情地释放压力,旁若无人地锻炼身体。”35岁的裸泳爱好者邹先生说,由于平时生活压力大,一有空他就会来这里裸泳释放压力。
  大部分裸泳爱好者承认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出行有影响,尤其是对女性居民。
  “这个小区是后建的,现在入住的居民越来越多,有时一抬头就看到高楼就在身边,我们也感到不好意思。”李先生说,但大家在这里裸泳10多年了,对水中环境非常熟悉,所以很留恋,不愿离开。
  律师称裸泳不能妨碍他人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裸泳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心理保健作用。由于生活工作压力比较大,人们很需要一种回归自然的方式来解压,裸泳则能给心灵带来放松之感。
  刘海波说,裸泳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被禁止,只要在道德与法律的范围内进行锻炼,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公共场合下裸泳,客观上就妨碍了别人;如果是聚众在公共场所裸泳,就有伤风化了;如果引发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可视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警方有权依法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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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江搏浪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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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7-23 21:36 |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其实穿个小泳裤游泳也不会影响什么释放解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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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24 08:54 | 只看该作者
穿上游泳裤吧,也许会有女士加入小岛游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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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7-24 09:31 | 只看该作者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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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4 11:37 | 只看该作者
冬泳人应该面对现实、适应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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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24 23:42 | 只看该作者
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裸泳时代将过去喽。与时俱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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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7-24 23: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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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1:28 | 只看该作者
傲雪寒梅 发表于 2013-7-23 21:36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其实穿个小泳裤游泳也不会影响什么释放解压

你不知道啊,穿个小泳裤游泳和不穿游泳,就是不一样啊,你们女人没有尝试过裸泳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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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2:15 | 只看该作者
紫色玫瑰 发表于 2013-7-24 08:54
穿上游泳裤吧,也许会有女士加入小岛游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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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2:17 | 只看该作者
松江浪涛 发表于 2013-7-24 09:31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顺其自然吧!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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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2:19 | 只看该作者
寒江搏浪 发表于 2013-7-24 11:37
冬泳人应该面对现实、适应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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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2:21 | 只看该作者
小舟 发表于 2013-7-24 23:42
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裸泳时代将过去喽。与时俱进吧!

与时俱进,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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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7-26 18:58 | 只看该作者

那就穿上吧,等我回到吉林,也来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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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6 19:03 | 只看该作者
马踏飞燕2 发表于 2013-7-26 18:58
那就穿上吧,等我回到吉林,也来凑热闹。

好啊,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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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7-26 19: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马踏飞燕2 于 2013-7-26 19:18 编辑

好的。去年已经回去过了,不知哪年再回呢。

这是我和爱子骑行松花湖坝上二道湾泳场

我们从松花湖 沿江而下,骑行至龙潭山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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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8-15 09:42 | 只看该作者
裸泳者在先,小区在后,后者应尊重先者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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