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641|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长江,我也算有过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7 1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是我连续三年报名想游长江了。7月11日上午10:03时,当我接到渡江组委会的电话“通知”时,使我兴奋不已,几乎彻夜未眠。终于有机会实现多年的梦想了。可十年不遇的水情促使了对泳者测试结果的高标准、严要求。对能力水平有限的我,又一次无奈的接受美梦难成真的结果。回想着已经的过去,想到考核标准的变化,就有种一步没赶上,步步都落下感觉。测试完毕,心里特难受,14日晚又经历了一个难眠之夜。随着活动日程的安排,尤其在15日的动员培训课上,聆听了组委会各位领导的讲话,耳闻目睹了眼前的一切,心里豁然开朗,心情也好了许多。15日下午,是有资格渡江队员们的实战演习课,为渡江做好充分准备。为了下水,我老早也做好了准备。胆战心惊的站在了演习方队的末尾,生怕被领导揪出来。在水里,我不再想去证明什么,只想着能多游会儿,好好感受一下在长江里游泳的感觉。上岸后领导的讲评中没有指责编外人员下水,是领导给予的机会,感到欣慰。有位武汉的朋友,他的游泳技术绝对是一流的,他发现我被大队伍远远地抛在后面,他一直默默地陪着我,为我保驾护航、把握方向。我担心他为了我受到影响,当我问明了情况后,又迎来了第二次下水的机会。我主动邀请他陪我同游。演练过程,时间有限、游量有限,虽没过到瘾,但让我珍惜、让我知足。在我心里对那位武汉的泳友很感激,当我想知道他的名字时,已经来不及问了。但他的摸样和美德我会永远的记住。
      回顾我参加的这次活动,使我深切地感受到,组委会的领导和组委会的朋友们都给了我大力支持、帮助和关爱,各地泳友们对我的照顾和鼓励。我虽然只参加了’彩排‘,却无缘正式登台’演出‘,来回报组委会的领导,和所有关注和期待我的朋友们。但我还是要自豪的说:“长江,我游过啦!”  选拔出来的精英正规军,是“抢渡”、是’横渡“;我们无编制的野战军是“竖渡"、“顺渡”。都是在感受长江怀抱里的温暖(自我安慰)。

      哦,还有,组委会的领导曾向我开过口头’支票‘,不知还算数不?我可是惦记着首长给我兑现呢!
      
2#
发表于 2012-7-17 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7-17 14:05 | 只看该作者
野战军也无愧!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乐分享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6:14 | 只看该作者
      很不好意思啊,太大意了,标题出现错别字了。
      《长江,我也算游过啦!》


          不是‘有’;  是‘游’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6:22 | 只看该作者
胭脂雨 发表于 2012-7-17 13:47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支持啊!祝朋友健康快乐永相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6:25 | 只看该作者
岸上人 发表于 2012-7-17 14:05
野战军也无愧!

      您的鼓励使我欣慰,谢谢啦!祝您永远健康快乐!

点评

谢谢!  发表于 2012-7-18 16: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8-24 23:57 | 只看该作者
《长江,我也算游过啦!》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3 收起 理由
乐分享 +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2-12-6 21:23 | 只看该作者
武当侠 发表于 2012-8-24 23:57
《长江,我也算游过啦!》

       谢谢您的关注!今年参加的渡江活动,朋友们给了我机会,只怨我自己没有把握住,此事也是我一直不能释怀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件遗憾的事,是我相机里照的相片,还没等我整理,就被孙女给‘格式化’没影了。儿女们为了安慰我,说明年再去游,再照。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12-10 10:07 | 只看该作者
精神可嘉,明年我们我们一起去渡江吧。这也是我的梦想 哈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12-10 12:04 | 只看该作者
明年如果还不够渡江资格,我们就结伴去“野”游吧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14:41 | 只看该作者
玲珑阁 发表于 2012-12-10 10:07
精神可嘉,明年我们我们一起去渡江吧。这也是我的梦想 哈哈哈哈

      谢谢您的关注!更谢谢您能理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14:42 | 只看该作者
玲珑阁 发表于 2012-12-10 12:04
明年如果还不够渡江资格,我们就结伴去“野”游吧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4 13:49 , Processed in 0.051353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