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23日上午10时,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介绍了火炬手选拔原则、选拔标准、选拔主体、分配范围、分配比例以及选拔方式。
火炬手选拔将从2007年6月24日开始,10月31日确定的火炬手名单将提交北京奥组委,在今年年底以前由北京奥组委完成火炬手资格确认,明年年初陆续公布火炬手名单。 在火炬手分配比例上,境内火炬手将有19400人,境外2480人,其中中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1534名,占总数的59.45%。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组委会允许火炬手自愿购买自己传递过的那支火炬。当被问到北京奥运会火炬将如何处理时,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表示,北京奥组委不会效仿雅典奥组委将火炬卖给个人的做法,但会考虑将火炬赠送给相关火炬手。 同时,将选拔5000名护跑手参加火炬接力活动。护跑手除了符合火炬手标准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年龄在17周岁以上;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能跟得上身体素质最好的火炬手;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 按照2名护跑手护卫8名火炬手的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的护跑手名额如下:河南、山东、广东、四川省各189人;上海、天津、重庆市及西藏自治区各85人;其他省、自治区各137人;北京市140人;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75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