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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近年记载的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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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8-9 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菊香子 于 2011-8-9 11:38 编辑

    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8月4日打捞溺水者的事在网络异常火爆并引起热议 ,各大网站和报刊纷纷刊登、转发,他们救人的义举并非只是最近的一次,几年前 我就有文章记载 ,从这些少量的记录中,你可以了解我们郑州义务救援队 和郑州冬泳队员们的情怀。  请打开以下网址:

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又打捞出两名溺水者

http://bbs.china-ws.org/thread-396362-1-1.html



(这是网上对8月4日水上义务救援队打捞一事的报道):

无许可证不能救人?巡防队搜救队上演“罗生门”

http://www.fjsen.com/h/2011-08/07/content_5509907.htm



大爱在心的搜救队员们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210544&highlight=

火车上的打捞信息传递……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224941&highlight




   舍己救人的行动难道还要得到许可?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235686&highlight=



    我市冬泳协会水上义务搜救队又成功打捞一名溺水者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173146&highlight=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42 收起 理由
无穷 + 10
如意 + 2
冬网指导员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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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8-9 1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菊香子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学习致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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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8-9 14:14 | 只看该作者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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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8-9 16:55 | 只看该作者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谢谢菊香子的精心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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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8-9 1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菊香子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谢谢菊香子版主的精心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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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1-8-9 17:33 | 只看该作者
网贴曝搭救溺水者被要求出具打捞许可证 相关部门否认

2011年08月06日 05:40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段艳超

字号:T|T295人参与33条评论打印转发


漫画/王伟宾

河南商报记者 段艳超

网友发帖称,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在如意湖义务搭救溺水者,被巡防队要求出示《打捞许可证》。此网帖引来众网友围观,绝大多数网友表示愤慨。商报记者调查时,相关部门表示,并不存在所谓《打捞许可证》。

对此,郑东新区巡防队回应说,阻止搜救队下水打捞是出于安全考虑,没有要求过搜救队要有《打捞许可证》,强调搜救队是“打捞”而非“搭救”。

网帖

搭救溺水者

要出示《打捞许可证》?

2011年8月4日22时19分,网友“握手就相识”在河南一论坛发帖:郑东新区出怪事了:在如意湖义务搭救溺水者要出示《打捞许可证》。

网帖称,当天早晨有位孟姓女士在东区如意湖溺水,119经过多时打捞没有结果,后来冬泳救援队员赶到现场。“结果我在打捞现场,看到让人接受不了的一幕,东区巡防以及东区的领导要他们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许打捞。一个多小时后在公安的协调下,冬泳队员下水用六七分钟就将孟女士打捞出水,当时大家都眼含热泪,默默地祝福:孟女士您一路走好!”

网帖质问说:“你们的良知哪里去了?冬泳队的义务打捞和救援难道不应该鼓励和表扬吗?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家人落水了,你也要大家出示《打捞许可证》吗?否则也不允许搭救、不许救援?”

截至昨日14时,共有100位网友跟帖,绝大多数人表示愤慨。也有网友对网帖所说真实性提出质疑。

当事者

巡防队说要有《打捞许可证》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联系到发帖网友“握手就相识”。“握手就相识”称他叫吴京(化名),是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郑州市冬泳协会2005年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队员。

事发当日16时58分,他接到救援队东区队长牛振西的短信,称郑东新区运河西码头有人溺水。他带上泳衣、泳帽赶往现场。

郑州经济广播《早餐可乐》节目官方微博显示,事发当日上午,该节目发起寻人活动——癌症患者孟女士从医院出走到如意湖。“119从中午开始到现在(16时30分左右),还在进行打捞,但依然没见到孟女士。”

昨日16时,救援队东区队长牛振西说,当日15时许他赶到现场,“我们已有六七个队员在那,穿好衣服准备下水打捞,郑东新区巡防员说没有《打捞许可证》不能下水。”吴京对此予以证实。

“最后,家属要自己下去捞,也不会水,民警说那不行。”牛振西说,当时,“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就下去七八个人,没一会就打捞上来。”

事发现场一知情者说,事发当日18时左右,他赶到现场,看到消防官兵已撤离,巡防队和搜救队在为《打捞许可证》的问题争吵。“巡防员说要请示领导,有媒体记者与巡防队领导通电话,但仍不行。”

昨晚18时,孟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告诉记者,巡防队说过要有《打捞许可证》,但因亲人去世“头很晕,细节记不太清”。

回应

没说过要有《打捞许可证》

昨日16时,郑州市地方海务局工作人员说,没听说过有《打捞许可证》。郑东新区市政园林水务局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就没有《打捞许可证》。

郑东新区巡防队负责人陈晓东在电话中说,巡防队没要求过搜救队要有《打捞许可证》,而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是搜救队的证明,也没有东西能证明他们的水平,如果下水出现事故,咋办?”

针对网帖,陈晓东表示,郑东新区的溺水救援由消防部门负责。当时,搜救队到现场时,消防官兵并未停止救援。他强调,按照当时的情况,并未确定孟女士就是溺水,只是进行寻找,而若孟女士真的是溺水,按照时间来算,搜救队也只能说是打捞,而并非网帖中所说的“搭救溺水者”。

陈晓东说,如果真是救溺水者,属于紧急情况,搜救队自然可以下水救人,而如果打捞的话,因为运河内禁止游泳,最好由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此外,也没有所谓的私人收费打捞公司。

对此,牛振西表示,作为冬泳爱好者,搜救队自2005年成立后,不但义务打捞过溺水者,也救过溺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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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8-10 12: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意 于 2011-8-10 12:55 编辑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谢谢菊香子版主的精心收集。  j! G/ ~; w* M/ A  u, a1 O) \4 a# F6 w(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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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菊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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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8-11 18:52 | 只看该作者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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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8-12 06:28 | 只看该作者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谢谢菊香子版主的精心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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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8-12 08:34 | 只看该作者
[fly]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的勇士们学习致敬!
将水上义务救援工作进行到底!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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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3:0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已经踏上了水上义务救援这条路,已经不能回头了,不管有多么艰难,压力有多大我们都要承受,”
“我们所参与的每一次水上救生都是义务的、免费的、不收任何费用的!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永远是这样!”
     看了海底森林的帖子,特别是上面这段话,  一种由衷的敬意和感动!见义勇为竟遭刁难,让人心酸 !然而我们的水上义务救援者,竟还是不失赤子之心.........可敬的义务救援者 ,无奈的无名英雄们!人民心中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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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8-13 07:04 | 只看该作者
郑州义务救援队
无私奉献免收费
以前现在到永远
创建和谐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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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19: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今来泳友激情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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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8-14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菊香子
匡扶正义
义不容辞
辞别过去
辉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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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8-14 1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菊香子
向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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