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水域游泳健身,因具有一定危险因素而提倡带泳圈或跟屁虫之类,是一种提倡自我保护措施的意见或建议,因是民间的松散组织,不可能是一种强制要求,仅是提倡而已,即使是冬协或游协统一要求,我行我素也不可能有谁去追究不听招乎之类吧!当然出了事也只能是总结一下教训哦,没有哪个会长去担什么责!不过,人总得有点记性、有点忧患意识,更应善于吸取别人的长处,汉正街冬泳队正是一年多前,前往温州参加大年初一橫渡瓯江活动期间,在几天的观察和与他们接触中学到的经验,他们也是在实践教训中才逐步认识作统一要求的!他们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触动着我们的心灵!再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大前年,一位多好的泳友徐饯松走的确实太惨烈,让我们记忆犹新!温州之行回来后,张队一提倡,大伙积极响应,除将温州赠发的10多个跟屁虫充公外,又共同出资购买一部分放在一起集中轮流使用。一年多来,泳友们都养成了习惯哩!而且每天早晨江面上形成一道靚丽风景!我发此帖并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因为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的确不如人家!也显得武汉冬泳人中有些自由散漫,多数认为带圈游太麻烦,不能自由发挥,还有人可能认为游泳绑个圈是乎有点"蛇"人,与泳技不匹配.....可能还有別的不便说的原因?7.16你带不带?其实经过考核的你,并不情愿带,可是不带就意味你放弃参加那有纪念意义的活动了!这叫你不舍而无赖为之,这也叫强迫为之!因为任何人的意外,都会使政府的行为掉价!影响之大可想而知!还有,如果是你组织的一次漂流或渡江,你不仅要求带救生器材,恐怕还得租条木划子吧?为什么?因为责任!怕万一!扯远了,我只是作为一个老冬泳人利用悠网平台作点宣传而已,也是尽老者的一份心吧,別无它意。
在此,我还真想再补充一句;请你说说在自然水域游泳健身不带救生器材的N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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