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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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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父母狡辩 O+ j" m% d# S- \. w; {9 z0 G+ W2 U( {, s$ Y
只是为了管教
- X1 s3 s, Q* C9 k7 _" g0 J/ ]毕节市西派出所洪南警务区的民警很快在城区洪南路一出租房内找到了婷婷的父母,民警们随即将这对残忍夫妇带到警务区进行调查。 3 n; g. S3 m K3 g! ^
据了解,婷婷的父亲张周和母亲罗梅系毕节市千溪乡瓦窑村人,夫妻俩今年从广东打工回到毕节后,带着4个孩子在毕节城区洪南路租房居住,张周主要在工地上从事搬运工作,夫妇俩共有4个孩子,其中三个是女孩,婷婷排行老二。 ) e3 J g G/ P+ I; _# ]! l0 ?
当民警问及婷婷屁股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时,婷婷母亲罗梅承认,婷婷是前一天晚上被她和丈夫张周用火钳烧红烙伤的。并交待她烙了一次,丈夫烙了两次,丈夫还烙了婷婷的嘴唇。
8 j+ ~9 P/ u, e0 `* q) U“为什么要这样残忍折磨年幼的女儿?”
7 x1 ?) o6 o+ q( V/ E“她经常不做作业,也不听话,有时叫她关门还要抵嘴,我们气得很,为了管教她,就用火钳烙她”。 , R `. F. L' V D; h% h( S. i
罗梅还交待,为了“管教”婷婷,夫妇俩曾逼着婷婷跪在有钉子的木板上。作为母亲的罗梅回答时,不仅毫无悔意,而且显得很麻木。旁边的一位妇女同志见此情景后,气得话都说不出来,抡起手掌对着罗梅就是几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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