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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读《对群众组织的一点认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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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6-8 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读《对群众组织的一点认识》后

出自《战国策.齐策三》之《惆易.系辞上》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意思是说同类的东西常聚在一起,志同道合的人相聚成群,反之就分开。fficeffice" />

物以类聚的好处不用说了。汉正街、江汉路、泰宁街、吉庆街…类同的总会倾向于聚集起来。这种聚集往往不是人为设计或强制的结果,而是每个算计着自身利益的个人分散决策的结果。聚集,生成规模效应。聚集,必然引发竞争。竞争,优胜劣汰,由此推动商业活动进步、拓展。

那么“人以群分”呢,常言道“…不识芦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所以要明白“群分”是有原因的。参加过社会政党团体的人都知道 “章程”是相当严肃的。而那些从来就没有“党派”过的、只求快活玩乐的居民同志们的群分标准呢?“牌友”、“酒友”、“网友”、“泳友”…,友的前头都有个“玩”字头:人以相同的兴趣爱好为旗帜聚集才玩到一起的。与时俱进的是在这面“玩”字大旗下还有三面小旗。一是“去玩,要花钱”;二是“去玩,不花钱”;三是“去玩,赚点钱”。

人以群分是自然法则。同样这种“群分”也不是人为设计的或强制的结果,而是行为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利益选拣的结果。甚至可以说,市场经济发育和拓展的过程,就是不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过程。每个人都有群分的权利和自由。只是“为赚钱去玩”的群分,也不是不正常的事情罢了。

2#
发表于 2008-6-9 10:38 | 只看该作者

 



[此帖子已被 大白头翁 在 2008-6-11 21:56:16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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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6-8 22:58 | 只看该作者

 



[此帖子已被 大白头翁 在 2008-6-11 21:55:1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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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6-9 00:07 | 只看该作者
徐老师出口不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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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6-9 09:41 | 只看该作者

老徐别个要打你的人.提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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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6-8 22:30 | 只看该作者
时俱进的是在这面“玩”字大旗下还有三面小旗。一是“去玩,要花钱”;二是“去玩,不花钱”;三是“去玩,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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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6-9 20:04 | 只看该作者

(老徐别个要打你的人.提防点)

实话实说;又在阴阳怪气的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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