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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应开创新的社会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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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0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仍在艰难持续、震后三周才能基本结束的地震搜救工作是一次中华民族的爱国和慈善总动员,但紧随其后的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对于政府来说将面临更持久、更严峻的挑战。

  现在,灾民正处在帐篷和药品奇缺,大部分人露宿街头的状况,但是印有科威特支援标记的救灾帐篷居然出现在成都各大小还不足以让人放心,因为它基本上还是局限于政府的“体内监督”。而在本次大地震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已经使一些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挑战。比如面对伤亡惨重的聚源中学,中国国家地震灾难紧急救援队一位队员出离愤怒,“混凝土里全是铁丝,根本不是什么钢筋!”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全社会的质疑,最大限度地凝聚所有人的信心和爱心,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开放和开创全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首先是要全面开放海内外的媒体跟踪和报道,不能让人们对灾区的关注热情冷下去,也使整个安置和重建过程处于一个完全透明的阳光下。

  其次,灾后安置和重建正是最需要各类志愿者的时候,应该全面开放和鼓励各种类型的民间志愿组织和专业NGO参与安置和重建的全过程,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接收大量款项的政府性质的慈善机构以及各级政府,更应该邀请国际上先进的慈善、公益组织和专业NGO,以及有公信力的审计机构,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媒体和公众监督,随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安置和重建过程及资金来源和使用等情况。

  第三,各级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民间公益、慈善资金以及专业NGO直接投入灾区安置与重建工作。地方政府在国际国内力量的支持下,负责总体规划和部分政府项目,学校、医院等众多公益项目都应该向民间开放。应该改革以往民间捐赠学校、医院也应该先把款项打入政府账户的做法,改变监理模式:对于民间和国际国内慈善机构十分热衷的捐赠学校、医院等,应该允许捐赠者自行监督施工,政府不负责款项监督,而只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监理、验收。让民间的爱心毫无障碍地涌动、奔流,且更有信心和恒心;对于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则应该反过来邀请民间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及其他有强烈公益心的热心人士全程参与监督和监理。与此同时,从制度上制定鼓励NGO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渐摸索出政府与民间公益组织互为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

  其四,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于从“豆腐渣工程”中牟取暴利的责任者,震灾发生后临危逃遁或者侵吞救灾物资和款项的官员,在给予法律严惩之后,应当及时通过媒体等公之于众,同时在今后各地建立的地震纪念馆中永久展示其劣迹,以启迪后人,警示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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