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73|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给个说法儿 !!!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27 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飞扬. 于 2012-2-27 16:01 编辑


   
    我的这篇倾心编辑的,花了五天宝贵时间的,受到广大泳网友喜爱的,没有涉及任何政治内容,没有任何攻击言论,冬泳博士给置顶的帖子,伤害我没什么,那里还有郑州松鼠的心血。


  是那只黑手给删除啦!

2#
发表于 2012-2-27 16:09 | 只看该作者
点击您上面的链接可以看到帖子 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2-27 16: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松鼠 于 2012-2-27 16:36 编辑

   云飞扬先不要着急!有可能没有被删除!我今天在北京专区发了一个大概题目是‘潘冬子参加了没有啊——光猪跑!’的贴子,也是竟然在北京专区看不到。我还以为是我的电脑出了问题。而且还有一个回了贴。我通过其它方式,通过‘提醒’中点击可打开此贴。后来提醒点过就没了。现在我只能通过点击我的头像或松鼠网名进入个人资料界面,再点我发表的文章‘主题’中的‘潘冬子参加了没有啊——光猪跑!’就看到这个帖子了。但就是在北京专区上看不到这个贴字的题目,现在也看不到。估计是网络问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2-27 16:45 | 只看该作者
松鼠 发表于 2012-2-27 16:27
云飞扬先不要着急!有可能没有被删除!我今天在北京专区发了一个大概题目是‘潘冬子参加了没有啊——光猪 ...

谢谢松鼠的关注,潘冬子精力有限,那么个小身板,就是浑身都是铁,下炉也打不了几根钉!“2.25光猪节”众弟兄都在三家店水库冬泳活动,故木有分身之术呀,下午还要训练马拉松跑15公里,俺容易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2-27 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2-27 20:08 | 只看该作者
当年的潘冬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2-29 08:47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总编 发表于 2012-2-27 16:09
点击您上面的链接可以看到帖子 的


  谢谢冬泳网总编的提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2-29 08:53 | 只看该作者
松鼠 发表于 2012-2-27 16:27
云飞扬先不要着急!有可能没有被删除!我今天在北京专区发了一个大概题目是‘潘冬子参加了没有啊——光猪 ...


   郑州松鼠,你遭遇的跟我一样,一样滴!

   我也是在“我的帖子”才能找到主题,版面上是找不到了,进垃圾站喽!

   有人跟我说,是下沉,不是删除。

  我知道死刑犯人跟死缓犯人的区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2-29 09:04 | 只看该作者
笑傲江湖. 发表于 2012-2-29 08:53
郑州松鼠,你遭遇的跟我一样,一样滴!

   我也是在“我的帖子”才能找到主题,版面上是找不到 ...

    由于管理方法上的不成熟,近几日整理页面时误删除了几个挺重要的帖子,有些可以找回,有些则无法恢复,引起了帖主的不满,在此特表示歉意,请多多包涵。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多加注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3-28 23:19 | 只看该作者
海螺号 发表于 2012-2-29 09:04
由于管理方法上的不成熟,近几日整理页面时误删除了几个挺重要的帖子,有些可以找回,有些则无法恢复 ...


看看,黑手的杰作。
5个帖是下沉,这个是删除,
    勿以善小而不为,您的一点善念、善行也许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也许也会改变您自己的人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3-29 07: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螺号 于 2012-3-29 16:51 编辑

下官只做了下沉处理 未曾删除某个帖子 还望明察。您老所说的这个帖子本官未曾见过,可以问问其它人。我所说的误删除用词未尝准确,其实就是下沉,都找回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3-29 17: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螺号 于 2012-3-29 18:23 编辑
云飞扬. 发表于 2012-3-28 23:19
看看,黑手的杰作。5个帖是下沉,这个是删除,     勿以善小而不为,您的一点善念、善行也许会改变一个 ...


    《滑雪票拿到手了》帖子不知去向,亦不知何人所删或下沉,但定性为黑手恐怕是 用词过分。难道删除某贴不是版主的权限?如果不满意自可提出异议乃至向总编或鱼王提出申诉。按照冬泳网络的规则 任何人责任和权限都是匹配的,版主和成员均不能越限,不承担责任的人可以质疑但没有权力干预行使权力的责任者。版主不应当逃避责任和批评,但版主也没有义务承担不属于他的责任。

点评

北京专区版主幸苦了!  发表于 2012-3-30 17: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3-30 09:56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要求版主实时删除过时的、不利于团结、通知类的帖子,是为了精简服务器的内存压力。本官也是水平有限,执行力度不够吧!古人说:吾日三省吾身也!办事应三思而后行!做人真难,向海螺号学习,勇于承认自己,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吧!

点评

北京专区版主幸苦了!  发表于 2012-3-30 17: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3-30 17: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清水龙 于 2012-3-30 21:17 编辑

        滑雪的帖子 潘版 松鼠都没说什么 你就不必继续这个话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5 00:41 , Processed in 0.120637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