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六大提醒让您安心出游 [打印本页]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8-3-6 15:22
标题: [转贴]六大提醒让您安心出游
六大提醒让您安心出游

  为了使游客尽量避免遭遇不公平的待遇,省旅游质监所根据检查的总结,归纳了旅游分类提醒。

  第一、游客应认清旅游广告,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

  第二、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由工商部门和旅游部门颁发的“一照”、“一证”。

  第三、应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等。

  第四、应警惕“拉老乡”式购物坑骗游客。其表现形式是珠宝店老板见到旅游团后,首先假装老乡,说得有鼻有眼,连某个村子的细节都能说出,情绪激动,直到套牢“老乡”关系,进而抛出所谓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说得游客感激涕零,慷慨解囊。

  第五、应警惕违规转包团带来的后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

  第六、游客应学会如何维护权益。旅游纠纷的正确处理方法: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旅游质监所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投诉时效为60天;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无论寻求何种救助,均要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



作者: 初来乍到    时间: 2008-3-6 15:26
提醒的好!
作者: 靓菊    时间: 2008-3-6 15:29

谢谢提醒,学习了。


作者: 从头开始    时间: 2008-3-6 15:30
提醒得好!谢谢!
作者: 从头开始    时间: 2008-3-6 15:32
提醒得好!谢谢!
作者: 杨帝    时间: 2008-3-6 16:05

原文由 [B]冬泳先锋    [/B] 发表:
谢提醒,学习了。

我记住了!!!

我常旅游总能用上 


作者: 海飞    时间: 2008-3-6 18:37

谢谢提醒,能派上用场!
作者: 白雪迎春    时间: 2008-3-6 20:49
原文由 [B]从头开始[/B] 发表: 提醒得好!谢谢!

作者: 慢步冰河    时间: 2008-3-7 15:18
提醒得好!谢谢!
作者: 碧浪鲨    时间: 2008-3-7 15:25

提醒得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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