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红歌星的告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小白龙    时间: 2008-3-5 22:36
标题: 红歌星的告示
歌星的告示


 
  某歌星绯闻不断,有感于某县委书记张贴告示以拒跑官者,特公告如下:

  本人系为人民服务的歌唱工作者,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敬请谅解。有想谈朋交友者,按以下办法办理:
  凡想交朋友或求婚者,一律到我的私人助理办公室面谈,并填写收入情况登记表;
  凡财大气粗但已婚者,请自重,否则自动失去与歌星本人的面谈机会;
  若态度极其诚恳,也应先办好离婚手续,至少和家中老婆达成某种默契,方可接谈。
  以上敬告周知。
  红歌星:此地无银

  据说,告示贴出后好评如潮,受到歌星协会的肯定。
  又据说,告示贴出后三个月,该歌星与黄金李老六正式确立包养关系。

作者: 汉鸭子    时间: 2008-3-6 09:31
说的很实在,算是一个光明正大之人。
作者: 矿灯    时间: 2008-3-6 17:58
包养关系
作者: 白雪迎春    时间: 2008-3-6 20:37
原文由 [B]汉鸭子[/B] 发表: 说的很实在,算是一个光明正大之人。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