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作家洪峰上街乞讨 [打印本页]

作者: 上善入水    时间: 2006-11-2 10:21
标题: 作家洪峰上街乞讨
按时领取国家俸禄的作家要不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去上班?艺术个性与社会规则之间应怎样协调?近日,供职于沈
阳市文化局的先锋派作家洪峰因工资被暂时停发,愤而上街乞讨并公示身份,此事在文化圈内激起极大反响,大家普遍认为他的过激行为实不可取。
作者: 上善入水    时间: 2006-11-2 10:22
洪峰,中国作家,作品:《翰海》《东八时区》《和平年代》《生死约会》《中年底线》等,工作单位:沈阳市文化局”。
作者: 上善入水    时间: 2006-11-2 10:23
后经核实,这位自称“洪峰”的行乞者确实为年近半百的作家洪峰本人,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开行乞是因为工作单位停发了他每月2000元的工资,使他无法让身患重病的未婚妻接受治疗;单位停发工资的理由是他不去上班,
作者: 上善入水    时间: 2006-11-2 10:25
作品是自己的,
不在办公室坐班
为什么还要领工资?
固然吃白饭的人太多,
但吃不上饭的下岗职工更多,
纳税人的钱应该发给更需要救助的人

作者: 侯哥    时间: 2006-11-2 11:37
上街乞讨并公示身份——乞讨还要抽显摆
和他比吃不上饭的多了
工人不上班一样不发工资
固然作品是自己的,但又怎么知道不是在单位工作时间写的
不值得同情!
他可能并不需要钱,不过借此向政府**而已



[此帖子已被 侯哥 在 2006-11-2 17:21:46 编辑过]
作者: 悠悠水上漂    时间: 2006-11-3 13:08
作家是在炒做自己了吧/;)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