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1 年沙县体育中心首届 “ 迎新杯 ” 游泳比赛 [打印本页]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20-12-25 19:19
标题: 2021 年沙县体育中心首届 “ 迎新杯 ” 游泳比赛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20-12-25 19:21 编辑



2021  年沙县体育中心首届 “ 迎新杯 ” 游泳比赛


快乐泳者

一、主办单位
沙县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
三明市泳星体育咨询有限公司
三、 协办单位
沙县游泳协会
四、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1 月 9 号至 10 号
地点:沙县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 、参加办法
(一)以各参赛队、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少儿组每名
运动员单项限报 3 项(不包括接力),成人组每名运动员单
项限报 2 项(不包括接力),如每项报名人数不足 4 人取消
该项。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少儿组单位参加人员限定 20
名。成人组单位参加人员限定 13 名,包括领队、教练及工
作人员各 1 名(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可由运动员兼任)。参
赛运动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国护照、港澳通
行证等有照片证件的原件到赛区参赛。
(二)各组年龄规定及比赛项目
1、少儿男女个人项:
体考综合组: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
蝶泳、200 米蛙泳、200 米自由泳。
甲组: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蝶泳、
100 米自由泳、100 米蛙泳。
乙组: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蝶泳、
100 米自由泳、100 米蛙泳。
丙组: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自由泳腿、50 米
蛙泳腿。
丁组: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自由泳腿、50 米
蛙泳腿。
2、成人男女个人项:
项目: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蝶泳、
100 米自由泳、100 米蛙泳。
3、接力赛:
少儿接力项:
男女混合 4×50 米自由泳接力(男 2 人女 2 人)
男女混合 4×50 米混合泳接力(男 2 人女 2 人)
注:少儿接力年龄 4 人加起来在 48 岁以内,运动员只
能代表本队参赛。
成人接力项:
8×50 米四爬泳四蛙泳接力(男 6 人女 2 人)
(三)年龄规定:
少儿组:
综合组:2003 年至 2006 年出生运动员
甲组:2007 年至 2008 年出生运动员
乙组:2009 年至 2010 年出生运动员
丙组:2011 年至 2012 年出生运动员
丁组: 2013 年以后出生运动员
成人男、女组:
中老年组:196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出生(55 岁以
上,含 55 岁);
中年组:1974 年 1 月 1 日至 196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46-54 岁);
青年组:1996 年 1 月 1 日至 1975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24-45 岁)。
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 出生日期以本人第
二代身份证为准。
(1)成人组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2 2) 8×50 四爬泳四蛙泳接力项目均为男 6 女 2 运动
员共同完成(如确无女选手,可由男选手替代,每替代一
名即在该队的接力成绩上加 10 秒),每队必须四人爬泳
四人蛙泳,否则犯规。
六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
则》。
(二)打腿项目在水中池壁出发(允许带背漂浮板)。
(三)各项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出国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照片证件的原件参加检录。
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其所有参
赛成绩和名次。
(五)接力比赛报名,可在本场开始前进行报名,报名表
交由编排处。
七 、 奖励办法与录取名次
(一)男、女各年龄组,各项目比赛分别录取各年龄组前
八名给予颁发奖状,各组前三名颁发奖牌;按 9、7、6、5、
4、3、2、1 分记录团体成绩,接力项目按 18、14、12、10、
8、6、4、2 记录团体成绩,各项录取前八名次颁发获奖证书。
(二)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单项少于 8 人报名的项目(含
8 人),减一录取;单项四人以下(含四人)报名的项目,
取消该项比赛,运动员允许改选其他项目,改项必须在技术
会议上确认。接力少于三队者,取消该项目。
(三)少儿组与成人组分别团体总成绩取前八名,并授予
牌匾给予奖励,团体奖金设置为:第一名奖金 1000 元,第
二名奖金 800 元,第三名奖金 600 元;
(四)纪念奖: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可获精美礼品一份。
八、 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纸质报名方式,用 EXCEL 按要求
填写《沙县体育中心首届“迎新杯”游泳比赛报名表》请所
有参赛队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将报名表发送至 qq 邮箱
317123898@qq.com 或微信方式报送,联系人:许晨璐、电话
18859152351,预期不予受理。
竞赛联系人:许晨璐:18859152351(微信与手机同号)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 自愿参赛责任
保证 书 》和《 比赛免责声明 》。
(三)参赛的运动员每人自交报名费 100 元(含意外伤害
保险和参赛纪念品),请于 12 月 25 日前汇到承办单位帐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账号:
181040100100263359,账户名:三明市泳星咨询体育有限公
司。(汇款时需备注参赛队伍及参赛人数)
(四)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交通、
住宿、餐饮自行安排,一切费用自理。需要大会帮助联系食
宿及车辆者,请提前联系咨询。
联系人:陈凌超:13960507447(微信与手机同号)
(五)定于 1 月 9 日上午 10:30 分召开本次比赛组委会会
议(技术会议),请各队派一名领队或教练前往报到并参加
会议。
九、 保险
组委会为本赛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为加强赛事安全保障
工作,规避赛事风险事故,由赛事组织方为本次比赛投保公
众责任保险,参赛运动员需统一向赛事组织方缴纳每人 20
元个人意外伤害保费(已包含在报名费中),由赛事组织方
统一办理。
十、 疫情防控 工作要求
沙县体育中心于1月9日-10日在沙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举
办首届“迎新杯”游泳比赛。由于疫情影响,将疫情防控工
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所有参与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并查验“健康码”,福建省参赛运动员需 14 天内未出过省
外,持“八闽健康码”报到确认方可报名;二、严格落实所
有入场人员检测体温,信息登记措施,实行测试体温及“健康
码”准入制。未戴口罩和体温 37.3 以上者禁止入场;三、除
运动员处于比赛、裁判员处于场上执裁期间以外,所有人员
进入比赛场馆需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赛场内禁止饮食;四、
若出现突发事件将立即终止比赛。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作者: 868584    时间: 2020-12-25 22:02
又有冬泳比赛了!好!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20-12-27 07:04
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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