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7号)
为贯彻落实“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的部署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境外来宁返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除个人主动如实报告外,各类经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如有新入境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在继续严把机场、港口、高铁站、汽车站等入境关口的同时,市域内各类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公园景区、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取消扫码和体温检测。
三、影剧院、游泳馆、娱乐、游戏游艺、网吧、棋牌室等公共和经营场所可恢复开放,同步落实通风消毒、人员数量合理控制以及员工健康监测、内部管理等措施。
四、各社区、小区要进一步优化措施,方便人员、车辆等有序进出。严格落实有关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措施,确保管控到位。
五、按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场所可不戴口罩。
六、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其它学段、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工作。
七、清明期间,有序开放现场祭扫活动(详见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须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有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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