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9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沈阳站)竞赛规程 [打印本页]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19-3-11 20:26
标题: 2019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沈阳站)竞赛规程



2019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沈阳站)竞赛规程

2019-01-27 13:02:00
中国游泳协会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9年2月23日至24日,辽宁省沈阳市辽宁游泳馆。
  二、竞赛项目
  (一)单项:50、100、200、4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400米个人混合泳,基本技术单项比赛(10岁组)
  (二)接力: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全能:4种泳式全能比赛(10-13岁组、男子14岁组)、混合泳全能比赛(10-13岁组、男子14岁组)、主项全能比赛(女子14岁组、15岁组)、基本技术全能比赛(7-10岁组)。
  各年龄组竞赛项目见附件2。
  (四)本次比赛8岁、9岁基本技术全能比赛项目
  1、8岁组:50米持棒蛙泳腿、50米持棒爬泳、50米蛙手爬腿、100米持板混合泳腿
  2、9岁组:50米蝶泳分解<戴脚蹼>、50米举棒仰泳腿、50米爬仰交替、50米交替蛙手爬腿
  三、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7岁组:2012年出生;
  8岁组:2011年出生;
  9岁组:2010年出生;
  10岁组:2009年出生;
  11岁组:2008年出生;
  12岁组:2007年出生;
  13岁组:2006年出生;
  14岁组:2005年出生;
  15岁组:2004年出生;
  16-18岁组:2003年-2001年出生;
  (二)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合参加游泳比赛疾病)的非专业注册适龄青少年运动员均可以个人、省市、体校、俱乐部及学校等方式自由报名参赛,包括内地、港澳台以及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运动员若以代表单位报名参赛,须经所属国际泳联会员协会确认,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同意参赛确认函发送至:youyongbu@126.com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上必须带有本人照片)和正式参赛证检录参赛;
  (四)以代表单位形式参赛的,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每项接力比赛每个单位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五)每个参赛单位/个人限报领队1人,其它官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人数根据运动员参赛人数4比1的比例报名,即:1-4名运动员限报1名官员,5-8名运动员限报2名官员,以此类推。
  (六)比赛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骨龄检测经费自付;
  (七)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不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及在专业注册期内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并禁止参加当年我中心主办的比赛;
  (九)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见报名网站下载)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十)如代表单位有争议的,由相关单位/个人自行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议,运动员代表个人参赛或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以及中国游泳训练大纲教法指导书中《7—10岁U系列比赛通则》;
  (二)所有年龄组按比赛项目合组比赛(基本技术比赛除外),名次按年龄组录取;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四)根据比赛报名情况,7-9岁组基本技术全能比赛和10-12岁组400米自由泳比赛可采用人工计时,每条泳道编排2名运动员,不予提供成绩证明;
  (五)7-9岁组只设置基本技术全能比赛并录取全能名次,不计取单项名次;
  (六)10岁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基本技术全能比赛,还可再报1项全能比赛,单项不限;
  (七)11-12岁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1项全能比赛(限报1项),单项不限;
  (八)13-14岁组参赛运动员限报1项全能比赛,单项不限;
  (九)14-18岁组全体运动员须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引体向上、原地纵跳、立定跳远、背肌核心耐力(俯卧背起静止、侧起静止、仰卧起静止,以上动作均双手交叉放置胸前,双腿按压固定)。如未参加体能测试,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具体测试组织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十)7-9岁组基本技术全能比赛使用的器材:A字板、管棒由比赛组委会提供;脚蹼由参赛运动员自备,须按照规定规格,蹼直径(蹼鞋前端线至蹼外沿)小于4厘米。如脚蹼不符合规定尺寸,则运动员不得使用该脚蹼进行比赛;
  (十一)凡骨龄检测超标的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不计取名次、不录入成绩册、不开具成绩证明;
  (十二)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十三)处罚
  1、运动员如弃权,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
  2、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3、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换取正式参赛证的参赛运动员,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并按弃权处理。
  4、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故意慢游,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
  5、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主办的比赛;
  6、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取消相关个人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及成绩证明,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主办的比赛。
  五、录取与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状,如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含8人/队)只录取前3名;如参赛人/队数只有3人/队,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队的,该项目比赛取消;全能项目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不录取名次。以上均以报名截止日期系统关闭后的初始报名数据为准。
  (二)所有参赛代表单位均计算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或奖盘。
  (三)各项比赛成绩的动态排名将实时更新,请参赛运动员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查询;
  (四)计分办法
  1、所有项目按照国际泳联计分方式进行计算得分;
  2、全能比赛名次,按照全能总分除以该全能的项次之和确定;
  3、代表单位团体总分按各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所有个人比赛项目名次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名次按18、14、12、10、8、6、4、2计分。
  六、报名和报到
  (一)请登录请登录swim.shuruitec.com网站,进网站,进入“U系列”专区进行注册和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李振图:15628860975。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临时参赛证。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00至10日下午17:00(如运动员人数报满即提前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报名)。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电话:010-67170587;赛区联系人:初紫峤,电话:13390144033 。
  (二)本次比赛运动员参加总人数限定为550人,以报名成功的先后顺序为准,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可在报名起止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修改,过时不再接受修改。
  (三)所有以单位形式参赛的代表队,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月1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否则,组委会将不予换取正式参赛证。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28号辽宁游泳馆,初紫峤(收),电话:13390144033 ,邮编:110001。
  (四)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适当收取报名费,详情请见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另行通知)。
  (五)各参赛人员请于2019年2月22日到赛区报到(地点请见《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七、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须标明运动员出生年及主管教练员姓名;
  (二)成绩册必须有执行裁判长签字,否则成绩无效。
  八、2019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将根据各站赛区比赛进程实时更新各比赛项目名次的动态排名。10-15岁组比赛成绩列前者,将有机会入围参加2019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具体参赛办法详见总决赛竞赛规程(另行通知)。总决赛年龄组设定为 10-15岁组参加,不设其它年龄组别。
  九、组委会将视实际情况不定期在赛区赛前开设青少年游泳训练、比赛相关的讲座,欢迎参赛人员参加,具体事宜请关注赛区通知。
  十、温馨提示: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体育总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网址:www.sport.gov.cn/n318/n351/c856534/content.html)要求中,关于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第五条成绩标准中的备注中说明,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比赛组委会不负责解释办理等级证书事宜,请咨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十一、比赛将按年龄组进行每日之星等评选活动,还将根据赛区实际情况举办亲水活动等,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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