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政府网站消息,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评定高阿峰为烈士的批复(下称“批复”)。批复内容:高阿峰,男,彝族,1999年2月出生,凉山州盐源县人,生前系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务工人员。2017年8月21日,高阿峰在中易水河为抢救落水妇女和儿童,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高阿峰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