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举办2018年初级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18-4-10 21:50
标题: 关于举办2018年初级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杭州市水上救生协会文件
杭救协〔2018〕1号
关于举办2018年初级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杭州各市县体育部门、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从业素质,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根据国家游泳场所强制标准[GB19079.1-2013]的相关要求和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2013]文件的要求,加快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步伐,同时保护从业人员和场馆的合法权益,拟于2018年4—6月在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及杭州各区县市举办游泳救生员及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初级游泳救生员
1)200米耐力游(不限时)、25米速度游(不限泳姿),男≤20秒,女≤22秒,可以使用水镜;
2)潜泳(蹬边出发,躯体不得露出水面),男、女均为20米,且方向正确,不得使用水镜;
2、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
须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高中学历),具备二种以上游泳基本技能(50米蛙+50米自或仰,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二、培训和鉴定内容、方法
1、培训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培训采用集中培训讲课方式,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水上技能操作两部分,上课教师由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资质的教师授课。
3、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水上技能,理论考核采取闭卷考试,试卷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水上技能考试由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专家组成,受省职业鉴定站委托考核。理论和水上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考核成绩二项均达60分以上,方为通过初级相应考核,可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及收费方式
1、初级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时间每期4天,通知发出即日起接受报名及咨询,并请加入2018救生员/游泳教员培训QQ群:690553278(入群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报名表及鉴定表在群文件中下载。
3、报名咨询:18157177936;13958093130
0571-85191619 马晓晔
4、培训收费方式:支付宝、微信及现金。
五、培训缴费及携带资料
1、初训者每人缴费1000元,代省职业鉴定站收职业鉴定费215元(学生120元)免职业鉴定收费15元,初级共计缴费1200元(学生1120元);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人缴费1200元,代省职业鉴定站收职业鉴定费215元(学生120元),免职业鉴定收费15元,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共计缴费1400元(学生1320元)。
2、携带泳衣、泳裤、泳帽,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生需带学生证原件及学籍有效期内学生证复印件一张,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救生证原件及救生证复印件一张,培训需上报的其它信息现场缴费完成后一并录入。
3、复训每人缴费200元,一寸照片1张,含年审、考核、注册及服装一套。
六、食宿
培训期间提供午餐,如需协会安排住宿,请提前于协会办公室告知。
杭州市水上救生协会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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