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给你天平 [打印本页]

作者: 深海鱼游    时间: 2008-1-23 16:12
标题: [原创]给你天平

         我们经常看到有些案件的判决所引发的争议,如南京一个市民帮扶一老太太而被判赔偿,广州一年轻打工者在出故障取款机提款十多万元被判无期。其实,每个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同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官的价值观和智慧有关。以下案件怎么判如果你是法官,给你天平,你看判决公平吗?

    1,一个男人走到路易斯安娜州某个便利店,拿出20美圆钞票要求破开,当店员打开取款机时,他亮出手枪要求把机器里的钱全部给他,店员照做了,他拿钱迅速消失了,但把他那20美圆留在柜台上。———他只抢走了15美圆零钞。他真不幸,冒牢狱风险却赔本了。事实上,这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当一个人拿枪威胁要给你钱是,这算不算犯罪?

    2,北欧一个巨富因拒缴个人税款被税警起诉,要知道他是在一个法制严格的国家,拒缴税款要进监的。但是,法官最终判他无罪。

     原因是他是一个心脏病人——他现在是依靠一颗人造心脏维持生命。不同国家法律规定人的死亡标准不一样:脑死亡、心死亡、呼吸终止,这个国家规定是心死亡。法官认为他的“天然”心脏已经死亡,法律中规定的心脏不包含人造心脏,他是法律上的死人,而死人是无需纳税的。

   问题是:这个富人如果被杀掉了,那杀他的人是犯罪吗,杀一个法律上的死人如何判罪?

   3,这是发生在约30年前的真实案件:东南亚某国法律规定,凡携带毒品50克入境者必判死刑。一游客因携带毒品入关被查获,警方确认毒品是50克。被告律师认为毒品重量有疑义,要求当庭确认——律师感到,毒品几经周转再到法庭上去包装“裸称”必有损耗且警方无法再做手脚,——法庭使用了当时最精密的原子称,毒品重量是49、99999克,法律不允许“四舍五入”,法官判决被告免于死刑。   这是很多法学院教师告戒学生注意细节和尊从法律的一个案例。



[此帖子已被 深海鱼游 在 2008-1-23 16:13:25 编辑过]
作者: 初来乍到    时间: 2008-1-23 16:15
法制国家!
作者: 茶的情诗    时间: 2008-1-23 16:27

           1,一个男人走到路易斯安娜州某个便利店,拿出20美圆......这算不算犯罪?

持枪抢劫罪

    2,北欧一个巨富....杀一个法律上的死人如何判罪?

按最严厉的破坏文物罪处理

  



[此帖子已被 深海鱼游 在 2008-1-23 16:13:25 编辑过] [/quote]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08-1-23 16:36
像3这种情况在现在的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
作者: 龙腾    时间: 2008-1-23 16:56
第一次。没经验!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8-1-23 21:52
49.9999克!这个很有意思。法律就是法律,不能通融,不能马虎
作者: 水中游泳的鱼    时间: 2008-1-23 22:30

49、99999克

幸运。


作者: 全全    时间: 2008-1-23 23:21
原文由 [B]飞鹰[/B] 发表: 49.9999克!这个很有意思。法律就是法律,不能通融,不能马虎

作者: 杨万滨    时间: 2008-1-24 08:48
开放的中国呼吁法制!
作者: 风萧萧    时间: 2008-1-24 12:08
法律的公正在于监督!
作者: 海鲤鱼    时间: 2008-1-24 12:08

原文由 [B]杨万滨[/B] 发表: 开放的中国呼吁法制!

法制有,关键是真正落到实处,司法独立。


作者: 沙中金    时间: 2008-1-24 12:15
中国的法制,很多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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