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子苗某因为保管合同纠纷和亲属闹上了法院,法院判决苗某返还拆迁款60万元和利息。而苗某在收到判决后,立即将银行卡内的60多万元存款全部取出,涉嫌转移财产。随后苗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公诉。近日,大连市中院终审判决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缓刑。
2013年8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苗某与亲属之间保管合同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苗某返还其亲属拆迁款60万元及利息。
但苗某收到判决以后,于2013年9月16日将银行卡中的595040元取走。2013年9月30日,苗某又将银行卡中的41800元取走。这造成其亲属于2013年、2014年两次申请强制执行,苗某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2015年,甘井子法院查明苗某转移财产的事实,苗某被警方抓获。法院认为,苗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法院判决后,苗某履行了民事判决,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她同时上诉,认为量刑过重,希望判处缓刑。大连市中院审理认为,二审期间,苗某自愿履行了判决,有悔罪表现。市中院近日改判,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资料图片 文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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