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2008新观念 [打印本页]
作者: 走四方 时间: 2008-1-10 16:28
标题: [注意]2008新观念
坚决贯彻2008新观念:
一、一个中心:一 以健康为中心。
二、两个基本点:
遇事潇洒一点,看世糊涂一点。
三、三个忘记:
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
四、四个拥有:
无论你有多弱或多强,一定要拥有真正爱你人,拥有知心朋友,拥有向上事业,拥有温暖住所。
五、五个要:
要唱,要跳,要俏,要笑,要苗条。
六、六个不能:
不能饿了才吃,不能渴了才喝,不能困了才睡,不能累了才歇,不能病了才检查,不能老了再后悔!
作者: 圆阅 时间: 2008-1-10 16:35
好 帖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8-1-10 16:39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8-1-10 16:41
不能老了再后悔!
作者: 白雪迎春 时间: 2008-1-10 20:42
作者: 颂歌 时间: 2008-1-10 21:36
坚决按照版主指示去做
作者: 悠悠度日 时间: 2008-1-11 08:36
原文由 [B]颂歌[/B] 发表: 坚决按照版主指示去做
作者: 可乐加柠檬 时间: 2008-1-11 16:29
按版主指示办
作者: 汾河人鱼 时间: 2008-1-11 18:31
记住啦!坚决执行!
作者: 水中漫游 时间: 2008-1-17 19:02
牢记心中
作者: 想飞的小蝌蚪 时间: 2008-2-1 00:26
一定实行
作者: 飞雁 时间: 2008-2-10 23:29
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
作者: 明天蝶起来 时间: 2008-2-13 10:14
好帖:2008年的工作方针"123456",牢记!
作者: 悠悠水上漂 时间: 2008-2-13 20:24
__难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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