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办公室,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海内外各游泳运动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推动我国冬泳事业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厦门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将于2008年2月11日在厦门市举办,现将活动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活动规程 2 责任书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 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 “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 冬泳活动规程 一、支持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救生协会 厦门市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厦门市游泳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08年2月11日(正月初五)11点开幕 地点:厦门市环岛路椰风寨景点附近“一国两制,统一中国”牌前海域 五、参加单位 中华台北、香港、澳门、闽南金三角、全国各省市游泳协会及冬泳会员单位 六、参赛办法 1、各队参加冬泳活动(海上距离500米)人数不得超过50人; 2、凡参加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常年坚持冬泳锻炼,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合格者,并自愿填写《自愿参加冬泳活动暨冬泳比赛责任书》(以本人签名为准),由各队负责人在报到时统一交给承办单位. 3、参加各年龄组单项比赛,每队可报12人,男女不限,运动员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4、各代表队须于2月11日(正月初五)10:30之前抵达活动地点报到。 七、比赛项目 成年男子、女子600米比赛,泳姿不限。 年龄组别: A组: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 B组:196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出生 (31-40岁以内) C组:1958年1月1日至1967年12月31日出生 (41-50岁以内) D组:1948年1月1日至1957年12月31日出生 (51-60岁以内) 八、竞赛办法 采用《公开水域竞赛规则》部分内容; 2、男、女单项比赛后,组织海上500米长游活动。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获得各组别男、女600米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各组男、女单项前6名名次 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记分。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一樽。 十、报名 1、第一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元月15日前用电话通知是否参加比赛; 2、第二次报名,请各代表队于2月1日前将报名单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寄至承办单位。 地 址:厦门市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座 厦门市游泳协会 庄道鑫 联系电话:0592-2054038或 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 陈 艳 联系电话:0592-2919513 邮 编:361003 传真:0592-2054038 或0592-2919511(传真请注明收件人) 十一、其他 1、为保障活动万无一失,组委会要求所有参加游泳人员佩戴救生器材,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2、各队参加活动的食、宿、行等一切费用自理。 3、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 2 责任书 队: 我自愿参加“arena”杯全国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群众游泳系列活动第十届“迎新春,盼统一”厦金海峡冬泳活动。在比赛活动期间,坚决服从赛会各项规定。对参赛的路线、体能上的要求及厦门气候、海流等各种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本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胜任本次比赛活动;如比赛当日遇到身体不适,应自行退出比赛;如遇到任何意外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 领队签字: 参赛队员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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