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禁泳,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北京学者孙英 [打印本页]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04:33
标题: 禁泳,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北京学者孙英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7-5-23 04:33 编辑
文/孙 英(中央民族大学马列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建国以来,北京市可以游泳的自然水域主要有京密引水渠、玉渊潭、颐和园和什刹海。但是,自03年实施公园条例以来,这些水域全都禁止游泳和冬泳,因而北京市没有一处自然水域可以游泳和冬泳了。市政这样做,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因为游泳和冬泳是其爱好者的幸福生活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是他们所能享有的一种最重要的幸福,甚至可以说是他们的命根子。这种对游泳和冬泳的酷爱,实非他人所能理解。试举一例:一位颐和园冬泳爱好者不幸半身不遂,还叫家人抬着放入湖中,用半边肢体游动,游毕再由家人抬上岸。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颐和园冬泳队的人们会说:“冬泳就是我们的命,除非你们把我们逮起来,要了我们的命,否则,我们决不会不游的!”
可见,在自然水域中游泳实在是这种运动爱好者的幸福之所在,因而是他们所应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禁止在公园等自然水域游泳,就严重侵犯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极不公正的。当然,如果游泳者的权利与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发生冲突不能两全时,剥夺游泳的权利是应该的,而不是不公正的。问题是,在公园等自然水域中游泳是否侵犯了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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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北京玉渊潭公园:砸冰游泳的冬泳爱好者 摄影:夏风秋云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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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禁止在公园等自然水域中游泳,并未公开说明理由。据公园管理者说,禁泳主要是因为游泳有如下的危害:一,违反公园条例;二 有碍游人观瞻;三 游泳会使水质变坏;四,游泳会淹死人。好!就让我们看看这些理由能否成立?
公园条例第46条写道:“游人游览公园禁止下列行为……在非游泳区游泳。”这岂不是说,在公园的水域中,应该划分出游泳区与非游泳区?可是,全市所有公园都没有划分出哪怕是一块游泳区。颐和园4分之3的面积是自然水域,为什么不划出一块游泳区呢?如果说游泳者不应该在公园的非游泳区游泳,那么游泳区又在哪呢?
说游泳有碍游人观瞻,这只能说时封建思想作怪。大家都说鸭子在湖中游是美的,人在湖中游反倒不美?难道人不如鸭子美?游泳,特别是冬泳,不但不有碍观瞻,而且还是极具激励人的一大景观:只有勇敢坚毅的人才可能跳入刺骨的冰水中啊!
游泳又怎么能使水质变坏呢?流水不腐。我们十分伤心地看到,河道被封闭不许游泳以后,水中长满青苔,散发着腐臭气味。可是,没有封闭以前,由于天天有人游泳,水很清纯。其实,颐和园水质最大的污染源是座落在湖中半岛上的高干疗养所。一群群高干家属们整天在这里吃喝拉撒,他们的大小便和各种垃圾都通过一条直径2尺多长的下水道,源源不断地排入颐和园内的京密引水渠的河道里。请问,究竟谁在污染水质?
最后,游泳会淹死人更不能成为禁泳的正当理由。因为,比如说,登山死人的可能性更大,每年都有登山者遇难的报道,为什么不应该禁止登山?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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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自然水域中游泳和冬泳不可能毫无害处:哪里有什么纯粹都是利益而毫无害处的行为呢?问题是,这些害处显然构不成对社会和他人更为重大的权利的侵犯。这样一来,禁泳便构成了对游泳者追求幸福权利的严重侵犯。随着权利意识的兴起,如所周知,侵犯权利乃是政府的最为严重的错误。所以,北京市政应该立刻取消禁令,在本市各自然水域划分出游泳区与非游泳区,以使市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17-5-23 06:05
维护我们游泳者的权益!
作者: 威海杆哥 时间: 2017-5-23 07:40
唉,百姓维权难于上青天呀。
作者: 山苗 时间: 2017-5-23 08:00
14年在北京玉渊潭公园遇见的游泳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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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片山水 时间: 2017-5-23 09:21
本帖最后由 一片山水 于 2017-5-23 09:23 编辑
有理有据。每年车祸亡人上万,车辆尾气污染环境,是不是不应该生产汽车了。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7-5-23 10:23
有理有据,大声呼吁!
作者: 小鱼儿外婆 时间: 2017-5-23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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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铁锚 时间: 2017-5-23 13:50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5
谢谢老朋友铁锚兄弟关注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5
谢谢老朋友小鱼儿外婆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6
谢谢老朋友邺风洹波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6
所言极是!谢谢老朋友一片山水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7
珍贵照片!谢谢老朋友山苗长老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8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49
谢谢老朋友山水游第一时间关注,点评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7-5-23 14:53
政府知法犯法实在不该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3 14:59
谢谢老朋友今来兄关注,点评
作者: 岸上人 时间: 2017-5-23 17:14
有理有据,大声呼吁!
作者: 威海杆哥 时间: 2017-5-23 21:31
不客气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4 04:06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4 04:06
谢谢老朋友岸上人关注,点评
作者: 冬晨泳 时间: 2017-5-24 18:25
维护我们游泳者的权益!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7-5-25 04:15
谢谢老朋友冬晨泳关注,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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