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游泳协会关于2017中国.福鼎国际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的公告
一、支持单位:中国游泳协会、福建省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宁德市体育局、福鼎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福鼎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四、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6日在福建省福鼎市桐山溪举行。
五、项目设置: 男、女1000米比赛和指定区域畅游表演。
六、参加单位
邀请国外及港、澳、台运动员和全国各省市、县(区)取得工商或民政批准设立的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成人游泳协会选手参加。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20-29岁组(1997年至1988年);
B组:30-39岁组(1987年至1978年);
C组:40-49岁组(1977年至1968年);
D组:50-59岁组(1967年至1958年);
E组:18-70畅游组(1999年至1947年)。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身份证。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定。
(二)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每组比赛提前20分检录,请持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
(四)运动员必须佩戴救生浮球参赛;比赛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到达终点时无浮球者,成绩不予录取。
(五)凡冒名顶替者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并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17分。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单项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团体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三)计分办法
1、单项各年龄组前15名按17、15、14、13、12、11、10、9、8、
7、6、5、4、3、2记分;16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畅游组每人记取1分;
3、团体按单项各年龄组、畅游组得分累计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获得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
(四)凡参加者均可获颁纪念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队于4月25日前,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福建省福鼎市赛事报名处,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 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玉塘大道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邮编: 355200 联系人:周文斌(福鼎)、15160572972,陈洁星(省游协) 18559991856,邮箱:513539369@qq.com。
2、每队可报20人(含领队、教练、畅游及参赛人员),其中参赛人员不超过15名(参赛单位不得重复报名)。比赛总人数为1千人,以报名人数到达1千人为截止日期,1千人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1、请参赛队必须在报到时,提交签有所有参赛运动及单位(领队)签章的《2017中国.福鼎国际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自愿参加保证书》后,方可参赛。
2、请各参赛队指派专人于5月5日16:00前到福建省福鼎市体育中心一楼消控大厅报到并领取比赛资料。
十一、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请参加比赛和畅游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60 元/人(含午餐及餐包、保险等),比赛费用请于报名时由各队汇总汇至:
帐号:9060322010010000026504
开户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富阳信用社。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自理。
十二、仲裁、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仲裁、裁判长由福建省游泳协会聘请,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救生员由福建省游泳协会选派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十三、相关事项
(一)请参赛队必须在报到时,提交签有所有参赛运动及单位(领队)签章的《2017中国.福鼎国际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自愿参加保证书》后,方可参赛。
(二)请参赛队整齐着装、自带队旗,于5月6日8:30前到比赛现场集合,参加开幕式。
(三)请领队于5月5日16 :00到福建省福鼎市体育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四)承办方负责赛事活动的相关咨询服务,费用自理。
(五)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解决解决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福建省游泳协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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