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宣判 马被判无罪 |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中“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前台北市府秘书余文被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台北地院8月14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检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10月初开始审理后,经3次开庭,在11月30日辩论终结,并订12月28日宣判。[评论] |
台海网12月28日10时13分快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高等法院订今天上午10时进行二审宣判,全案一审判马无罪,二审判决马英九依然无罪,聚集在法院外的马英九支持者,响起热烈掌声。如果没有特别意外,马英九2008的参选资格将不会受到影响。
台海网12月28日10时13分快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高等法院订今天上午10时进行二审宣判,全案一审判马无罪,二审判决马英九依然无罪,聚集在法院外的马英九支持者,响起热烈掌声。如果没有特别意外,马英九2008的参选资格将不会受到影响。
台海网12月28日10时13分快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高等法院订今天上午10时进行二审宣判,全案一审判马无罪,二审判决马英九依然无罪,聚集在法院外的马英九支持者,响起热烈掌声。如果没有特别意外,马英九2008的参选资格将不会受到影响。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