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众冬泳挑战赛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长白鹿 时间: 2016-12-9 09:30
标题: 大众冬泳挑战赛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大众冬泳挑战赛》的通 知
各市州体育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冰雪运动强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充分发挥我省冬季冰雪体育资源优势,吉林省体育局拟定于2017年1月1日举办全国大众冬泳挑战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组队参加。
此通知。
附件:全国大众冬泳挑战赛竞赛规程
吉林省体育局
2016年11月8日
全国大众冬泳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
二、地点
长春市国家级冬泳健身中心(南湖公园冬泳基地)
三、参加人员
全国各省、市、县(市)区冬泳(游泳)协会、广大冬泳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1.竞赛项目
25米自由泳、25米蛙泳、25米蝶泳。
2.年龄定义
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竞赛分组
(一)男、女25米蛙泳
A组: 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 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男、女25米自由泳
A组: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男、女25米蝶泳
A组: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70岁以上男女不老松组游泳表演
五、参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单项比赛限报两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向大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并提交各队意外伤害险。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向承办单位提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可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参赛者个人签名)。
(四)参赛运动员如若变更比赛项目或人员,必须提前向大会告知,否则不予更换。
(五)运动员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六)代表队必须在《竞赛规程》规定日期内报项,逾期不受理。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年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采取一次出发和一次性预赛、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成绩。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
2.各单项不足8人,减1录取;
3.不老松项目不录取名次,颁发纪念奖。
(二)奖励
各单项前三名颁发证书及奖杯,4-8名颁发纪念奖牌。
(三)记分办法
各单项比赛按9、7、6、5、4、3、2、1记分。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5日止。[url=]各报名队将正式报名单传发送至461823917@qq.com[/ur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到
时间:12月31日全天
地点:长春市国家级冬泳健身中心(长春市南湖公园院内)。
如有提前报到的代表队请提前通知赛会组委会,以便帮助安排食宿。
九、裁判员
总裁判长、裁判员由赛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其他
(一)各参赛队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各参赛队交通费用和医疗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会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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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池水怪 发表于 2016-12-2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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