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篇报道,你们有何感想?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彩云飞    时间: 2016-12-3 10:08
标题: 发篇报道,你们有何感想?
发篇报道,你们有何感想?
【江苏南通:奶奶重男轻女杀死出生仅4天孙女,被判10年】
江苏南通老太张爱芬非常重男轻女,因儿媳第一胎生下孙女,遂鼓动其生二胎,一心盼着生孙子。没成想二胎也是孙女。恼怒之下,这名奶奶竟将出生仅4天的孙女杀死。案发后,张爱芬的丈夫、儿子儿媳及亲家都对她的行为表示了谅解,邻里多人向法院联名请求对她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爱芬有期徒刑10年。人民法院报

作者: 青岛彩云飞    时间: 2016-12-3 10:08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16-12-3 10:25
   原谅不能代表法律

作者: 青岛彩云飞    时间: 2016-12-3 10:30
山水游 发表于 2016-12-3 10:25
原谅不能代表法律

谢谢 帅哥跟帖支持
作者: 青岛梭鱼    时间: 2016-12-3 10:39
生命为大,不可亵渎;人性之恶,不可赎罪。
作者: 国标    时间: 2016-12-3 11:03
青岛彩云飞 发表于 2016-12-3 10:08

背叛了法律,应该判法官人员十年
作者: 姚克明    时间: 2016-12-3 17:09
不可原谅,必须治罪!
作者: 快乐海洋    时间: 2016-12-3 17:14
这年代还这样理应严惩
作者: 青岛海边大哥    时间: 2016-12-3 18:14
理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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