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speedo杯”全国冬泳日活动fficeffice" />
暨成都市第二十四届冬泳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成都市游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成都市游泳协会、
成都市冬泳俱乐部(成都市冬泳协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2008年1月1日下午1:00猛追湾游泳场比赛池。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见附表)
五、参加单位:成都市冬泳俱乐部(成都市冬泳协会)各分部、特邀蜀南竹海冬泳协会、雅安各冬协、乐山、眉山各冬协。
六、运动员资格:身体健康的冬泳爱好者(由各分部负责审查),持能证明自己实际年龄(以比赛当日为准)的有效证件,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表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七、参加办法:
1、各分部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领队、教练可兼报运动员)。每队限报50人,运动员限报一项,另可兼报接力。报名之后一律不得更改。接力项目可报一队参赛,30×50米自由泳接力,各接力队至少有六名女运动员参赛,接力运动员年龄必须在55以下。
2、各代表队领队或教练请于2007年1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0到
市游泳协会办公室开会、交报名表。不能到会,将报名表电传到mail:scdyxh2006@sina.com 邮箱 或QQ :271830392邮箱
3、比赛当日参赛运动员凭身份证点名参赛。
4、30×50米自由泳接力,凡参加单位完成比赛,均获20分基础分,基础分加名次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5、男、女老年组,不计名次,凡参赛游完全程者获2分,计入团体总分。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程执行。
2、男、女各项(含接力)均进行一次性决赛。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男、女各单项得分之和即为团体总分。
2、各单项前八名按10、8、7、6、5、4、3、2计分。未获名次但按规定游完全程者得1分,犯规不得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单项不足八人者,如六人,则得分按8、6、5、4、3、2计分,余类推。
十、奖励办法:
1、荣获团体前六名者,1—3名获奖杯;4—6名获奖状。
2、凡参加本次比赛,并游完全程者均发给成绩卡。
十一、经费:参赛单位和个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员:由成都市游管中心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成都市游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成 都 市 游 泳 运 动 协 会
二○○七年十二月
附:
二○○八年“speedo杯”全国冬泳日活动暨成都市第二十四届冬泳比赛
年龄、组别、项目细则表
组 别 | 年 龄 | 比 赛 项 目 | ||||||
自由泳 | 蛙 泳 | 仰泳 | 蝶泳 | 自由泳接力 | ||||
50米 | 100米 | 50米 | 100米 | 50米 | 50米 | 30×50自接 | ||
青年组 (男女) | 35岁以下 | √ | √ | √ | √ | √ | √ | √ |
中年组 (男女) | 36—49岁 | √ | √ | √ | √ | √ | √ | |
老年组 (男女) | 50岁以上 (含50岁) | √ | √ | √ | √ | |||
注:“√”符号为该年龄组所设项目 |
接到通知(更正):
1、30×50接力赛,改为20×50
2、取消55岁以上不参加接力赛的限制
3、不收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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