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得不偿失 [打印本页]

作者: 晨泳    时间: 2006-9-23 19:28
标题: 得不偿失
丈夫回家后很不高兴,妻子问:“遇到了不顺心的事了吗?”


  丈夫:“今天,我在公共汽车上拾到200元钱。”


  妻子:“应该高兴啊!”


  丈夫:“另一个乘客也看到了,我和他平分。。。。。。。。。”


  妻子:“你也有100元啊!”


  丈夫:“回家前,我才发现200元是我丢的。”


作者: 玮玮    时间: 2006-9-23 19:37
哈哈哈
作者: 快乐豆    时间: 2006-9-23 22:21
“好人”!!!!
作者: 蛟龙    时间: 2006-9-23 22:34


哈哈!应该拾金不昧。

作者: 金龙鱼    时间: 2006-9-24 16:42
原文由 [B]蛟龙[/B] 发表:


哈哈!应该拾金不昧。


对!如果缴到派出所去不是就可以再领回来了吗?
作者: 燕鱼    时间: 2006-9-25 09:29
这个爷们有点损。
作者: 悠悠水上漂    时间: 2006-9-25 19:20
哈哈!占小便宜吃大亏——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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