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罪证如山!日本“不许可”相册:禁止发表的照片被曝光 [打印本页]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标题: 罪证如山!日本“不许可”相册:禁止发表的照片被曝光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6-3-5 04:21 编辑

[attach]3827901[/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1937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每日新闻社随军记者拍摄了大量日军侵华的照片。为了控制舆论,日军加强了新闻审查制度,由陆军省、海军省和情报局以极其严苛和机械的标准新闻照片进行审查。除了涉及军事情报等机密信息之外,反映日军侵华时期烧杀抢掠,被认为有损日军“形象”的,会引起士兵厌战情绪的照片,均被盖上了“不许可”印章,严禁对外发表。图为1937年8月,日军进攻上海市区,南京路上尸横遍野。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attach]3827902[/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日本战败之后,军方下令“凡是战地拍摄的照片要全部烧毁”。而总部位于大阪的每日新闻社没有屈从于军方的胁迫,将照片和底片偷偷转移至一个地下室内。图为一名战死的中国士兵。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attach]3827905[/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虽然在此后的一次台风中,部分资料受到水淹,但仍有一部分照片和底片得以保存下来。每日新闻社在1977年和1998年将这些照片集结成册出版,使这些几经磨难的珍贵史料最终重见天日,也为历史留下了日军累累暴行的铁证。图为与上海守城部队激战后,日军竹下部队士兵用刺刀指着被抓获并捆绑在墙边的俘虏。由于这种虐待俘虏的行为会损害日军的形象,这张照片被判为“不许可”照片。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6-3-4 21:32 编辑

[attach]3827906[/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位于吴淞口附近的上海月浦镇,日军士兵用刺刀对准一名被俘的中国士兵,并将其残忍杀害。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attach]3827909[/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一名被捕的中国便衣被蒙住双眼,四肢捆绑在天津火车站的立柱旁。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1937年9月,在日军空袭南京城,令这座六朝古都遍地尸首。这样反映战争残酷的照片被判为“不许可照片”。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1
[attach]3827911[/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空袭过后,南京城的不少房屋已成废墟。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2
[attach]3827915[/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南京私立广东医院在空袭中被摧毁。大规模的轰炸造成大量非军事设施被摧毁和平民的伤亡,为了掩盖事实,与南京空袭相关的照片均为“不许可”照片。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2
[attach]3827918[/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位于南京的私立广东医院也在空袭中遭到破坏。这张照片被认为会对外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也不被许可。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2
[attach]3827920[/attach]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2
[attach]3827923[/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图为1937年12月,日军占领南京后进行烧杀抢掠。日军士兵用婴儿车搬运从中国百姓手中抢夺来的大批财物。这类即使在战争中也是极不光彩的行为,即使日本民众也会感到反感,经过日军审查后被判为“不许可”照片。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04:22
[attach]3827926[/attach]

[backcolor=rgba(245, 245, 245, 0.6)]
【社会历史】这张“不许可”照片记录了日本士兵换上了中国百姓的衣服,在黄河沿岸进行侦查行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6-3-5 04:53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6-3-5 04:21
【社会历史】日本战败之后,军方下令“凡是战地拍摄的照片要全部烧毁”。而总部位于大阪的每日新闻社 ...

为每日新闻社没有屈从于军方的胁迫点个赞!
作者: 天津老知青    时间: 2016-3-5 05:58
美国再不管,中国就打他,想想呗,美国在亚太的基地一同摧毁。
作者: 威海杆哥    时间: 2016-3-5 07:04
侵华罪证

作者: 沈阳-天路    时间: 2016-3-5 08:48
侵华罪证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6-3-5 08:56

侵华罪证
作者: 山水游    时间: 2016-3-5 09:13
历史再不能重演。
作者: 寒江搏浪    时间: 2016-3-5 09:33
证据确凿!

作者: 探索真谛543(院长)    时间: 2016-3-5 10:14
证据确凿!

作者: wan老兵新传    时间: 2016-3-5 10:26
日本的“大坂新闻社写真部“的照片,记录的是历史。
搞新闻的当年保存了这段历史,是要冒杀头的风险的。
后来汇编后再发表。
作者: 岸上人    时间: 2016-3-5 11:29
滔天罪行!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4
岸上人 发表于 2016-3-5 11:29
滔天罪行!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4
wan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6-3-5 10:26
日本的“大坂新闻社写真部“的照片,记录的是历史。
搞新闻的当年保存了这段历史,是要冒杀头的风险的。
...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5
上海人 发表于 2016-3-5 04:53
为每日新闻社没有屈从于军方的胁迫点个赞!

谢谢好朋友上海人版主第一时间关注,点赞!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6
天津老知青 发表于 2016-3-5 05:58
美国再不管,中国就打他,想想呗,美国在亚太的基地一同摧毁。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6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6-3-5 07:04
侵华罪证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6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6-3-5 08:48
侵华罪证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7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6-3-5 08:56
侵华罪证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7
山水游 发表于 2016-3-5 09:13
历史再不能重演。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8
寒江搏浪 发表于 2016-3-5 09:33
证据确凿!

谢谢好朋友寒版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5 15:08
探索真谛543 发表于 2016-3-5 10:14
证据确凿!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无所得    时间: 2016-3-5 18:07
侵华罪证.证据确凿!
作者: 冬晨泳    时间: 2016-3-5 18:21
历史再不能重演。
作者: 巫山云    时间: 2016-3-5 19:39
铁证如山,任何人也掩盖不了。
作者: 威海杆哥    时间: 2016-3-5 19:54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6-3-5 15:06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罪证如山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6-3-5 21:14
罪证如山!
作者: 冬笑    时间: 2016-3-5 21:18
只知道抗议的政府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6-3-5 21:38
罪不可恕!
作者: 出水芙蓉。    时间: 2016-3-6 05:05
侵华罪证!
作者: 香官愚叟    时间: 2016-3-6 12:13
铁证如山。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6
香官愚叟 发表于 2016-3-6 12:13
铁证如山。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6
纣王 发表于 2016-3-5 18:07
侵华罪证.证据确凿!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7
冬晨泳 发表于 2016-3-5 18:21
历史再不能重演。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7
巫山云 发表于 2016-3-5 19:39
铁证如山,任何人也掩盖不了。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7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6-3-5 19:54
罪证如山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7
张兴 发表于 2016-3-5 21:14
罪证如山!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8
冬笑 发表于 2016-3-5 21:18
只知道抗议的政府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8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6-3-5 21:38
罪不可恕!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6 18:28
出水芙蓉。 发表于 2016-3-6 05:05
侵华罪证!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作者: 铁锚    时间: 2016-3-7 13:41
亡国,老百姓无好!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6-3-7 17:42
铁锚 发表于 2016-3-7 13:41
亡国,老百姓无好!

谢谢好朋友关注,点评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