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白山龙 时间: 2015-12-5 19:05
标题: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
暨长春市第28届冬泳表演大会的通知
各省、市、县(市)区冬泳协会、冬泳爱好者: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更好地推动我市的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增进全国各城市间的友谊,由长春市体育局、长春市体育总会、长春市南湖公园主办,长春市冬泳协会承办的2016年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暨长春市第28届冬泳表演大会拟定于2016年1月1日在长春市国家级冬泳健身中心(南湖公园冬泳基地)举办,望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规定,按时组队报名。
附件:
1、竞赛规程。
2、比赛报名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长春市冬泳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一:
2016年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
暨长春市第28届冬泳表演大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长春市体育局
长春市体育总会
长春市南湖公园
二、承办单位:长春市冬泳协会 长春市南湖冬泳俱乐部
三、竞赛时间:2016年1月1日(星期三)上午10:00
四、竞赛地点:长春市国家级冬泳健身中心(南湖公园冬泳基地)
五、参加单位:全国各省、市、县(市)区冬泳(游泳)协会、广大游泳爱好者。
六、竞赛项目与组别:
竞赛项目:25米自由泳、25米蛙泳
年龄定义: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分组:(一)男、女25米蛙泳
A组: 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 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男、女25米自由泳
A组:55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70岁以上男女不老松组游泳表演
七、参赛办法:
(一)各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男女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向大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向承办单位提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可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参赛者个人签名)。
(四)参赛运动员如若变更比赛项目或人员,必须提前向大会告知,否则不予更换。
(五)运动员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六)代表队必须在《竞赛规程》规定日期内报项,逾期不受理。
(七)每名参赛队员交纳报名费20元(含1月1日当天午餐盒饭)。闭幕式晚餐每人50元,凡是参加赛事人员均有纪念品一份。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年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采取一次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成绩。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
2、各单项不足8人,减1录取。
3、不老松项目不录取名次,颁发纪念奖。
(二)奖励:
各单项前四名颁发证书及奖品,5-8名颁发证书。
(三)记分办法
各单项比赛按9、7、6、5、4、3、2、1记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主任(小冬协)15143098164
张锡斌(白山龙)13944847334
于 黎(长白鹿)13009131508
邢志军(自由人)13069210783
(二)报到:
时间:2015年12月31日全天
地点:长春市国家级冬泳健身中心(长春市南湖公园院内)
如有提前报到的代表队请提前通知赛会组委会,以便帮助安排食宿。
十一、裁判员
总裁判长、裁判员由赛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其他
(一)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队食宿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会组委会。
长春市冬泳协会
2015年12月5日
附件2:
2016年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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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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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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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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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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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米自由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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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米蛙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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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参赛组别栏中打“√”。请在参赛项目栏中打“Δ”。
2、该表可以复印。
3、联系人:电话:手机:
附件3: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6第三届全国冬泳邀请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在急救和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代表队:
参赛者签名:
2016年 月 日
作者: 宿迁冬泳 时间: 2015-12-5 20:42
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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