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是生财有道,还是趁火打劫? [打印本页]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04:38
标题: 是生财有道,还是趁火打劫?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5-7-28 04:38 编辑

[attach]3561920[/attach]武汉大雨后七旬老人在齐腰深水中捞车牌赚钱

李爹爹和他捞起的车牌。

车牌在大雨中脱落,有人乘机下水捞起要钱,究竟这钱赚不赚得?这几日,伴随一阵大雨,“浇”出两种对立观点。

现场

七旬老人捞车牌赚外快

昨日上午,记者在汉阳区黄金口工业园一路口看到,路边一工地门前挂了一串汽车车牌,有十几副。“这是谁挂的,要不要钱?”面对记者询问,几名工人嬉笑着说:“100元一副,交钱就可领走!”

73岁的李爹爹(湖北荆门人)说,这些车牌都是前几天下大雨被冲走后,他在齐腰深的污水中摸回来的,共捡了20副车牌。经过一番寒暄,老人说了实话:实际成交价大都在三五十元,最贵一副车牌仅收了100元。还有一名男子,买了一包30元香烟,他就让领走了。

李爹爹说,他在工地上看门,捡车牌是捞点外快而已。他强调,冒着大雨在齐腰深的污水中摸车牌,出水后双腿痒得厉害,他身体牺牲也不少。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04:39

声音

要不得:这是趁火打劫

一场大雨已令市民出行难,更让有车一族很受伤。捞到车牌,索要钱财,究竟应不应该?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发现观念截然不同。

后湖居民张先生认为“要不得”。捡到车牌归还他人本是好事,但要钱令做好事蒙上一股铜臭味,也令文明城市蒙羞,令失主对“摸牌者”的好感荡然无存。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04:39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5-7-27 08:11 编辑

能理解: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蔡甸区青年画家盛焰认为,冒雨捡车牌,作为受益车主,给点辛苦费,是对对方的一种奖励和肯定。否则,大家都不去捡拾车牌,车主要重新补办车牌,也是一种麻烦和损失。

盛焰说,这跟“子贡赎人”同理:战国时期,鲁国政府规定,凡有人赎回流落异乡的奴隶同胞,国家给予赏金若干。子贡做了好事,却放弃领赏,受到孔子批评。因为放弃领赏,意味着绑架了道德,让那些领取赏金的人难堪,长此以往,反而没人愿意再做这样的好事,鲁国政府这项仁政就遭到实质上的废弃,反而不利于鲁国人民。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04:39

社会学家

“钱可以要,但要适度!”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家梅志罡教授认为,失主向捡车牌者支付适当的保管费,是一种表达感谢,更是一种实在的肯定。从维护社会良好风气、社会秩序角度,“子贡赎人”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李爹爹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适当收取一定费用可以理解,也符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但酬劳一般不能超过物品价值的20%。



作者: 沈阳-天路    时间: 2015-7-28 05:09
“钱可以要,但要适度!”毕竟人家也付出了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5-7-28 06:08
钱不多,可以理解。
作者: 威海杆哥    时间: 2015-7-28 07:44
有免费的午餐吗?

作者: 韩水冬游    时间: 2015-7-28 08:32
给点钱应该的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5-7-28 08:37

作者: 透心凉    时间: 2015-7-28 09:03
什么钱都要
作者: 巫山云    时间: 2015-7-28 11:14
能帮人就帮,别什么钱都要。
作者: 铁锚    时间: 2015-7-28 13:14
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作者: 大航母    时间: 2015-7-28 13:42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3
大航母 发表于 2015-7-28 13:42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3
铁锚 发表于 2015-7-28 13:14
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3
巫山云 发表于 2015-7-28 11:14
能帮人就帮,别什么钱都要。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4
透心凉 发表于 2015-7-28 09:03
什么钱都要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4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5-7-28 08:37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4
韩水冬游 发表于 2015-7-28 08:32
给点钱应该的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4
威海杆哥 发表于 2015-7-28 07:44
有免费的午餐吗?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5
快活鱼 发表于 2015-7-28 06:08
钱不多,可以理解。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8 13:45
沈阳-天路 发表于 2015-7-28 05:09
“钱可以要,但要适度!”毕竟人家也付出了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出水芙蓉。    时间: 2015-7-28 13:54


作者: 今来    时间: 2015-7-28 15:00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7-28 04:39
社会学家“钱可以要,但要适度!”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家梅志罡教授认为,失主向捡车牌者支付适当的保管费, ...

乘人之危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5-7-28 18:02
劳有所得。收钱要适当。
作者: 冬笑    时间: 2015-7-28 20:19
付出就要有回报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5-7-29 07:45
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9 15:20
张兴 发表于 2015-7-29 07:45
适当报酬是一种肯定。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9 15:20
冬笑 发表于 2015-7-28 20:19
付出就要有回报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9 15:20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5-7-28 18:02
劳有所得。收钱要适当。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9 15:20
今来 发表于 2015-7-28 15:00
乘人之危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29 15:20
出水芙蓉。 发表于 2015-7-28 13:54

谢谢好朋友光临
作者: 奔腾的马    时间: 2015-7-31 11:26
劳动所得,理所当然。
作者: 汇泉湾泳客    时间: 2015-7-31 11:49
奔腾的马 发表于 2015-7-31 11:26
劳动所得,理所当然。

谢谢好朋友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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