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当年兴建凌河公园的时候,市政府根据锦州没有露天游泳池的实际情况,在老南门外大坝下(现在的步行桥北头)和大白楼南(现在的云飞桥北头)修建了两个露天游泳池,
供全市人民夏季游泳和消暑,老百姓无比拍手称快,可是好景不长,却被毁掉了。
自从露天游泳池被毁掉,连年发生野浴溺水事件,据不完全统计十几年中,竟有几十人在小凌河野浴丧命。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
无可挽回的损失。锦州人民痛心不已,追悔莫及。
鉴于,目前我市没有露天游泳池的实际以及以往的教训和正在进行“两河”改造的三个因素,因此笔者建议:在小凌河城区段修建(恢复)露天游泳池。在小凌河城区段修建(恢复)露天游泳池,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它业在当代,功在千秋。此建议,殷切希望市领导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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