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红歌星的告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唐装水手    时间: 2007-11-5 11:52
标题: 红歌星的告示
某歌星绯闻不断,有感于某县委书记张贴告示以拒跑官者,特公告如下:

  本人系为人民服务的歌唱工作者,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敬请谅解。有想谈朋交友者,按以下办法办理:
  凡想交朋友或求婚者,一律到我的私人助理办公室面谈,并填写收入情况登记表;
  凡财大气粗但已婚者,请自重,否则自动失去与歌星本人的面谈机会;
  若态度极其诚恳,也应先办好离婚手续,至少和家中老婆达成某种默契,方可接谈。
  以上敬告周知。
  红歌星:此地无银

  据说,告示贴出后好评如潮,受到歌星协会的肯定。
  又据说,告示贴出后三个月,该歌星与黄金李老六正式确立包养关系。

作者: 毛大侠    时间: 2007-11-5 12:22

 

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那杂还被黄金李老六包养了呢?  看来黄金李老六是二班类啊!!!


作者: 紫衣の罗兰    时间: 2007-11-5 13:16
原文由 [B]毛大侠[/B] 发表:

 

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那杂还被黄金李老六包养了呢?  看来黄金李老六是二班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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