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别拿“sex解放”当时髦 [打印本页]

作者: 黑狗鱼    时间: 2007-11-5 10:37
标题: 别拿“sex解放”当时髦
如今已经用不着搞“性解放”,已经够“开放”了。当然,这并不等于争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反封建”任务已经完成;打击包办婚姻、拐卖妇女与解决出生人口和出外打工者性别比例失衡,是同时存在的问题。说目前是“转型社会”,就是说,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问题都有出现,需要我们对付。

  在这种情势中,除了一些主张将“性产业”(即“卖淫嫖娼”)合法化的人觉得还要为之争取社会承认外,有一点社会共识几乎可以肯定,为“性解放”造舆论已无必要,至少是不时髦了。

  然而,偏有一些学者名人还在很“前卫”地为“性解放”造舆论,以示自己思想解放。(我这样讲有“诛心”之嫌,本来是应当避免的,但是非如此不能解释这些学者为什么要这样讲。)

  比如,李安大导演,从《断背山》到最近被炒得火热的《色戒》,无不充斥着大导演以“性”为卖点的大手笔;学者余秋雨还抛出了“爱和性和婚姻这三者不是完全合一”的观点;又如,演员孙海英痛斥同性恋“简直是犯罪”,这只是一家之言。

  写以上话,是因为刚读了一则国际新闻,说美国佐治亚州议会将立法禁频繁走光的低腰牛仔裤。很多美国人经过了上世纪中期的“性解放”浪潮,还比不上现在很多的中国人性观念解放呢。我们不要“解放”得太过头了吧。

作者: 兴安北极熊    时间: 2007-11-5 10:43
我们不要“解放”得太过头了吧。


作者: 快乐泳者    时间: 2007-11-5 10:57
原文由 [B]兴安北极熊[/B] 发表: 我们不要“解放”得太过头了吧。


作者: 老头鱼    时间: 2007-11-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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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彪    时间: 2007-11-5 12:32
过了头了
作者: 兔宝宝    时间: 2007-11-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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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远望一号    时间: 2007-11-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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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入水蛟龙    时间: 2007-11-6 05:19
适当,不能过头~!
作者: 泽雅    时间: 2007-11-6 09:37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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