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武汉:冬泳爱好者东湖游泳遇到意外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3 04:26
标题: 武汉:冬泳爱好者东湖游泳遇到意外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11-3 04:28 编辑

冬泳爱好者东湖游泳遇到意外 被快艇撞断腿

2014-11-02 10:46:21 来源:长江网-武汉晚报




上图:事发的鹅嘴湖岸边,有禁止游泳的提醒牌。


  原标题:冬泳爱好者东湖游泳遇到意外 被快艇撞断腿

  昨天下午,东湖磨山鹅嘴湖发生一起意外:一名冬泳爱好者游泳时被一艘快艇撞上,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

  昨晚,记者赶至武汉某医院骨科住院部,伤者已经被送至手术室接受治疗,伤者的家人和两名朋友在手术室外焦急等候。

  伤者高先生今年54岁,是一名教师,家住武昌卓刀泉附近。昨天下午,多名冬泳爱好者相约来到鹅嘴湖游泳。下午5点左右,高老师率先下了水。

  不一会儿,高老师就游出了近百米远。在岸边的同伴突然发现,远处一艘快艇朝高老师的方位快速驶来,同伴大声呼喊示警,但是快艇很快撞上了高老师。快艇开出几十米后,驾驶员调头返回,把受伤的高老师拉上船。

  高老师上岸后,左小腿膝关节下方有一道数公分长的伤口,骨头断裂错位。120急救车赶到后,迅速把他送到医院。

  昨晚,记者来到事发水域,看到湖岸边竖立了多块禁止游泳的木牌。居民们称,东湖里快艇很多,湖中游泳确实不太安全,但是仍然有许多人在湖里游泳。

  昨晚,快艇船主派人到医院看望高老师,并垫付了一万元医药费。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作者: 泳远向前    时间: 2014-11-3 06:24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作者: houzhaotian    时间: 2014-11-3 20:20
警钟长鸣!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3 20:27
泳远向前 发表于 2014-11-3 06:24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3 20:28
houzhaotian 发表于 2014-11-3 20:20
警钟长鸣!

谢谢长老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阳光当代(张)    时间: 2014-11-3 22:12
教训
作者: 缘在鸳鸯江    时间: 2014-11-3 23:26
我们桂江前几天同时出现这种情况,有泳友在主航道游仰泳被过往的船打断了一只脚,违规各自出一半医药费....

作者: 浪花LN    时间: 2014-11-3 23:48
安全第一。
作者: 张兴    时间: 2014-11-4 04:51

作者: 醉老虎    时间: 2014-11-4 05:32
血的教训!一定注意:安全第一!
作者: 合肥冬泳    时间: 2014-11-4 07:09
安全第一!时刻牢记!
作者: KK搏浪    时间: 2014-11-4 08:55
玩命中的快艇如此玩法,谁能保证没有下次?游艇与游泳要严格划分区域,互不侵犯,血的教训才可能避免。
作者: 山水星    时间: 2014-11-4 09:20
本帖最后由 山水星 于 2015-4-29 12:26 编辑

安全第一
作者: 邺风洹波    时间: 2014-11-4 09:29
快艇已伤害多人,咱游泳人还是避开吧。
作者: 紫荆花    时间: 2014-11-4 10:36
快艇也太快了,撞人肯定负全部责任,这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撞行人一样。虽然有禁止牌,但没有明确快艇行驶区,禁止游泳的红区,冬泳人那个不是在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的,除非在游泳池,所以野外游泳,安全第一才是硬道理!
作者: 夏橙    时间: 2014-11-4 10:47

作者: 东野    时间: 2014-11-4 11:05
太危险了,以后安全第一
作者: poo    时间: 2014-11-4 11:12
悲剧。
作者: 乐分享    时间: 2014-11-4 11:26
       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加强,安全第一首要。祝不幸受伤的朋友早日康复!
作者: 水八路    时间: 2014-11-4 12:04
安全高于一切!
作者: jinzhen    时间: 2014-11-4 14:26
汲取血的教训,牢记安全第一!
作者: 溪言    时间: 2014-11-4 15:27
游泳人最好带一醒目标志如橘黄色的漂浮物
作者: 关东女侠    时间: 2014-11-4 18:14
这样的锻炼伤身,这是伤的大腿,如果伤到脑袋,那就拉到了,还不如不锻炼了。
作者: 快活鱼    时间: 2014-11-4 18:18
教训!要小心呀!
作者: 快乐老头    时间: 2014-11-4 19:38
游泳安全第一,自我防护要紧!快艇撞人是否故意?
作者: 泽雅    时间: 2014-11-4 21:26
       已经有警示牌了,为什么还去游泳啊,游泳的朋友们一定注意了,不能忽视警示牌的作用。
作者: 成龙    时间: 2014-11-5 23:29
安全第一!
作者: 日不落    时间: 2014-11-6 06:41
泳远向前 发表于 2014-11-3 06:24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作者: 两江森林    时间: 2014-11-6 08:04
安全第一  生命只有-次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0
两江森林 发表于 2014-11-6 08:04
安全第一  生命只有-次

说得对,两江森林朋友晚上好,谢谢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0
日不落 发表于 2014-11-6 06:41

日不落 长老晚上好,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1
成龙 发表于 2014-11-5 23:29
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2
泽雅 发表于 2014-11-4 21:26
已经有警示牌了,为什么还去游泳啊,游泳的朋友们一定注意了,不能忽视警示牌的作用。

是这样,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3
快乐老头 发表于 2014-11-4 19:38
游泳安全第一,自我防护要紧!快艇撞人是否故意?

快乐老头 版主朋友晚上好,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4
快活鱼 发表于 2014-11-4 18:18
教训!要小心呀!

说的是吗,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5
关东女侠 发表于 2014-11-4 18:14
这样的锻炼伤身,这是伤的大腿,如果伤到脑袋,那就拉到了,还不如不锻炼了。

关东女侠版主评论的太好了,谢谢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6
戏言 发表于 2014-11-4 15:27
游泳人最好带一醒目标志如橘黄色的漂浮物

是这样,谢谢朋友的关注和提醒。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6
jinzhen 发表于 2014-11-4 14:26
汲取血的教训,牢记安全第一!

说得好,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18
阳光当代(张) 发表于 2014-11-3 22:12
教训

的确是教训,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0
缘在鸳鸯江 发表于 2014-11-3 23:26
我们桂江前几天同时出现这种情况,有泳友在主航道游仰泳被过往的船打断了一只脚,违规各自出一半医药费.. ...

是吗,你的泳友好了没有?想他表示慰问!谢谢版主的介绍和加分鼓励。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1
浪花LN 发表于 2014-11-3 23:48
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浪花长老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2
醉老虎 发表于 2014-11-4 05:32
血的教训!一定注意:安全第一!

的确是血的教训,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3
合肥冬泳 发表于 2014-11-4 07:09
安全第一!时刻牢记!

谢谢朋友的关注、评论和加分鼓励。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4
KK搏浪 发表于 2014-11-4 08:55
玩命中的快艇如此玩法,谁能保证没有下次?游艇与游泳要严格划分区域,互不侵犯,血的教训才可能避免。

评论的好,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5
山水星 发表于 2014-11-4 09:20
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26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4-11-4 09:29
快艇已伤害多人,咱游泳人还是避开吧。

是啊,说的太对了,谢谢长老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0
紫荆花 发表于 2014-11-4 10:36
快艇也太快了,撞人肯定负全部责任,这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撞行人一样。虽然有禁止牌,但没有明确快艇行驶区 ...

紫荆花朋友晚上好,朋友是实话实说,的确是冬泳人大部分都是在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包括鱼王在北京游泳的地方,但是,游泳一定是安全第一,做好自身防护,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1
夏橙 发表于 2014-11-4 10:47

谢谢夏长老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2
东野 发表于 2014-11-4 11:05
太危险了,以后安全第一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3
poo 发表于 2014-11-4 11:12
悲剧。

是啊,悲剧呀!谢谢朋友的关注。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3
乐分享 发表于 2014-11-4 11:26
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加强,安全第一首要。祝不幸受伤的朋友早日康复!

说的太对了,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作者: 上海人    时间: 2014-11-6 18:34
水八路 发表于 2014-11-4 12:04
安全高于一切!

说得对,谢谢朋友的关注和评论。




欢迎光临 (http://bbs.china-ws.org/) Powered by Discuz! X3.3